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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公租房申请流程/2020佛山禅城首批公租房抽签于8月3日举行

时间:2020-09-18     人气:1377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申请人将资料送户籍或工作所在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各社区(村居)自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材料信息、录入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镇(街道)住......

  (一)申请人将资料送户籍或工作所在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各社区(村居)自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材料信息、录入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就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家庭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完成初审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通过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查询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住房、工商、个税、车辆、公积金、民政(低保)、社保等有关情况,提出复审意见。经审核不通过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四)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中需要市住建局统一向市民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残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获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关住房、人口、户籍、收入、车辆、财产、残疾证、居住证等情况信息的,需分别于每月5日、15日和25日,将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市住建局(审核时限以收到市住建局复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情况在区住房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受理开始至完成整个审批程序期间,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实名举报,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有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结果应通过区住房保障网站予以动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实名举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及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禅城区8月3日将举行2019年首批公租房抽签,提供66套房源。

  抽签地点:禅城区卫国路体育馆

  抽签时间:8月3日(周六)

  据了解,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首批次分配安置的家庭为2017年前申请通过的2户住房困难家庭、2017年度申请通过的34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2018年度申请通过的23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2019年度申请通过的6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符合房屋调整的1户在保家庭,共计66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实物配租安置。

  据悉,所有抽签分配的保障房将按申请家庭的人口数进行划分:A类为1人保障人口家庭,共28户;B类为2人保障人口家庭且属夫妻关系,共14户;C类为2人保障人口家庭且属非夫妻关系,共9户;D类为3人保障人口家庭,共10户;E类为4人及以上保障人口家庭,共5户。

  据了解,本次抽签安置的房源共有66套,全部为石湾、祖庙、张槎等区域的公租房空置房源,房源分布在禅城区文龙街、惠平路、江海路、华新路、莲花路、大观街等等路段,其中电梯房64套,楼梯房(首层)2套,面积从20多平方米到61平方米左右。

  住建部门提醒,抽签人凭身份证原件、抽签通知书等材料,于8月3日上午到现场设置的身份确认区进行身份核认后排队等候抽签,如是受委托前来抽签的人,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经确认后的抽签人凭通知书右上角所标注的编号类型,到顺序号抽签区相应的抽签箱抽取顺序号。上午9时40后到达的视为迟到,10时未到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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