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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保险最新政策/佛山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

时间:2020-09-18     人气:1516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市首批医院实现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继2013年市第五人民医院实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试运行后,从2014年8月起,我市南海区第三、第四人民医院,顺德区东华骨伤科医院,以及三水区人民医院成为首批正式上线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

  佛山市首批医院实现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继2013年市第五人民医院实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试运行后,从2014年8月起,我市南海区第三、第四人民医院,顺德区东华骨伤科医院,以及三水区人民医院成为首批正式上线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系统的医院。在这些医院住院治疗的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出院时将不需垫付全部住院费用,只需支付自费部分的住院费用,而纳入工伤保险核报范围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局定期结算。另外,住院期间工伤职工每天还有35元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基金支付,在出院结算时一并支付给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系统在医院上线,标志着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也是联系服务群众、着力解决工伤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措施。体现在:便捷、规范、防拖欠。便捷是指方便了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能第一时间在医院核报医疗费用,减轻其垫付费用、来回奔波社保局报销费用之苦。规范是指规范了社保局的业务经办管理,减少人为操作的误差,也规范了医院的医疗行为和管理。防拖欠是指,可防止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因垫付不起医疗费用,而拖欠医院费用甚至“走单”的情况发生,减少医院的损失,也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

  今年下半年还将有8家医陆续上线,包括市中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等工伤职工就医较多的医院,明年将在全市的工伤协议医院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4、经批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书;

  5、《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6、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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