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三水区公租房申请程序/高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详细内容

三水区公租房申请程序/高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0-09-18     人气:1162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条件  本区城镇户籍及积分入户家庭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的异地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  第一个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

  申请条件

  本区城镇户籍及积分入户家庭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达到积分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的异地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

  第一个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在本市工作(未成年人除外)。

  解释:

  1、除未成年人未能参加工作外,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必 须在本市工作。

  2、在本市工作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第二个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没有购买机动车辆(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机动车除外)、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成立公司(中心)、企业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第三个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或租赁政府(国有企业)公房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符合上述条件,截至申请之日,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或离婚人士,可单独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的孤儿具有民事行为 能力的也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中非本区户籍的一方,须实际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及在本区工作,不受是否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限 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

  ➤非本区户籍家庭的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镇(街)行 政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在本区有稳定职 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没有购买机动车辆(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机动车除外),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成立公司(中心)、企 业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

  解释: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在本区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同时截至申请之日必须在本区连续不间断地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属于以下情形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a.在佛山市其它四区工作并购买社保的;

  b.在本区有购买社保,但断断续续的;

  c.在本区工作,但不在本区购买社保的;

  d.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则只需出具最近的在本区连续3年的参保证明。

  e.未到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下)或者在读学生,要出具 在校证明。

  f.经劳动部门或者有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证明是没有劳 动能力的,可以不提供参保证明。

  贴心提醒:具体房源及详细咨询可向社区居委会或镇(街)行 政服务中心了解。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或镇(街)行 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提交资料: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3、审核:由产权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具有高明区城镇户口且实际在高明区居住;

  家庭成员中为非高明区户籍的,但其在高明区居住满3年,并连续3年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三代共同居住家庭的已婚二代及其小孩、离异带子女、单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年满35周岁的可视为一个家庭,单独提出申请;

  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④在佛山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或享受过政策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