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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房地产业营改增后怎么缴税?/佛山新建商品住房限购

时间:2020-09-23     人气:1802     来源:     作者:
概述: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两种 :  一  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计税。  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取得销售收入5......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两种

  

  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计税。

  :某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价×5%,即:5000÷(1+5%)×5%≈238.1万元;营改增前其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含税价×5%,即:5000×5%=250万元;营改增后,选择简易征收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少缴税款约11.9万元。

  

  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销售额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土地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即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土地的价款)÷(1+11%)×11%-进项税额。

  :某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支付的土地价款为2500万元,取得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那么,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000-2500)÷(1+11%)×11%-40≈207.75万元。营改增后企业的税率虽然变成了11%,但是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楼盘的建筑材料、设计费、园林绿化费等成本都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额,企业只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税法培训,逐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机制,其实际承担的税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

 



  佛山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执行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执行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5.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佛山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区域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政策公布时间(2016-10-7)


  佛山部分城区新建住房限购两套住房者将停贷

  2016佛山限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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