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南海区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佛山顺德区房地产赠与办理材料
详细内容

佛山南海区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佛山顺德区房地产赠与办理材料

时间:2020-09-23     人气:1994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资料  (一)《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二)《房地产权证》;  (三)《赠与公证书》及《接受赠与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四)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的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

 



办理资料

  (一)《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二)《房地产权证》;

  (三)《赠与公证书》及《接受赠与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四)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的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及房地产权属变更涉税证明》;

  (五)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1份,大小规格:A5)

  (六)身份证明文件:

  1、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台湾省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署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提交原件校对);

  5、 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提交原件校对)。

  (七)其它资料:

  1、过户同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加收:

  (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

  (2)《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1份);

  (3)《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一式3份);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5)纳税申报表(1份);

  (6)赠与及接受赠与公证书复印件(各1份);

  (7) 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一式3份,大小规格:A5)。

  2、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加收:

  (1)《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1份);

  (2)《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式4份);

  (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房屋所在村委会、股份社确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证明(1份);

  (4)房屋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2/3以上村(股)民代表表决通过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同意流转的意见。

  3、过户同时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加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申请表》(1份)。

  4、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

  (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份);

  (2)主债权合同(1份);

  (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4)《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八)不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间赠与住房时,需提交《购买住房资格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

  1、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公证、见证或认证;

  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让房地产的,需提交反映监护人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复印件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第一、二序列法定继承人间赠与集体划拨土地性质的住宅,需提交房地产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出具的同意维持房屋集体划拨土地性质而赠与过户房地产的意见证明;

  4、原村民赠与村改居范围内的住宅给直系亲属,提交房地产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原村民证明。属“原村民”赠与村转居范围内房地产给非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并申请80㎡免补地价优惠的,须提交已经房地产所在地居委会确认的《免补地价优惠申请》及户口簿复印件;

  5、土地权属来源于流转的房地产赠与须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意见;

  6、赠与产权人购买所得的房改房的,需由产权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名同意转移房地产;若原产权人离婚或配偶亡故的,需提供离婚或死亡的证明资料(如:离婚证、户口簿、死亡证等),由产权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

  7、对划拔土地性质的存量房(农村住宅除外)办理赠与的,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需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手续的,转让方必须先申请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手续后再办理房地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8、因受遗赠房屋转移房地产,由取得产权人签订出让合同,在过户的同时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9、不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间赠与住房的需符合佛山市住房限购政策。

  (以上所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校对,另《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可在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或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发证窗口领取或在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djjy.shunde.gov.cn)。

相关阅读>>

佛山顺德区房地产赠与(费用+流程)

佛山顺德区房地产赠与办理材料

佛山顺德区不动产业务办理(地址+电话)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