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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标段5)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04     人气:378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041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 0时0分~2023年2月23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否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2):否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3):否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4):否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5):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20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2):20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3):20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4):20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5):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2195.36518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2):2272.164326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3):2379.848846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4):2352.926136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5):2298.64586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2):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标段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9时0分 - 2023年2月2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3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3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8时30分 - 2023年2月23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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