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3-00133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4,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04,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至 2023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
联系方式:0757-87708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8772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7729978
项目概况
南霞涌中段至南涌水闸河道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0164
项目名称:南霞涌中段至南涌水闸河道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1,507.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霞涌中段至南涌水闸河道清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521,507.7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施工100日历天,竣工验收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提供:①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由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②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霞涌中段至南涌水闸河道清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对应的书面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霞涌中段至南涌水闸河道清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3 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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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县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7-2993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城广场3幢4层06号
联系方式: 0757-8230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7-82301031
1.招标条件
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新建道路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线全长约为2.038km,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道路起于百安路,终点止于规划13m路(接现状良均路)。本次工程桩号AK 0+436.281新建一座20m跨简支桥。项目建安费约22692.65万元。
建设工程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2.3 服务周期:
2.3.1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3.2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为完成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及景观接驳;具体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等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发包人整理相关意见及证明文件;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方案调整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10,894.68 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2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0142314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莫小姐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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