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积极开展春耕备耕肥料保供应工作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确保全年粮食和农业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保障农户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顺利推进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2月14日,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主要领导带队一行4人赴番禺区部分肥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认真检查企业的肥料储备、销售区域、市场价格浮动等情况,积极开展春耕备耕肥料保供应工作。
为全面抓好春耕备耕工作,市植保总站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度,以保供稳价为指导,实时掌握春耕备耕时节我市肥料行业产能、供应以及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二是加强监管,结合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提高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巡查频次,确保肥料供应安全、产品优质。三是加强引导,针对不同地区种植特点、不同作物肥料需求,宣传引导农户科学购肥、合理施肥,逐步树立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拟将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34号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现制订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粤房评字 202203B031 号)
3.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34号物业
4.所在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34号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化工等易燃易爆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
8.出租面积:217.94㎡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10.免租期: 无
11.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占用/空置)
12.挂牌价格: 17217 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7217 元,并从第 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每月递增35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51651元(大写:伍万壹仟陆佰伍拾壹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3 月 3 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 3 月 3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银行转账凭证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
收款账号: 3602 0144 1920 0161 720 ;
收款账户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3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4)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化工等易燃易爆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政府或机关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合法经营的法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90947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重要论述精神,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率先在全国尝试制定安全宣传“五进”首个地方标准。为使即将出台的标准更加具备实操性,2月15日下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广州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规范研讨会。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越秀区、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镇街、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的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广州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规范》的可行性和规范性深入探讨,并对标准出台送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省试点城市建设,确保“五进”规范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二要突出可操作、切实际,推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确保“五进”规范落实落细落到位。三要突出经常性、常态化,不断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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