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2023年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工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全面促进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深度转变。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的要求,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承办单位提供2023年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工作承办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胡树军 联系电话:020-83179286
三、采购内容
(一)制定2023年度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品牌社会组织指标体系解读培训活动;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宣传;受理并开展不少于20家社会组织的品牌社会组织评审等工作。
(二)系统回顾总结2021-2022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及品牌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年度工作重点推进情况进行梳理。集中展示广州市社会组织、品牌社会组织发展成果,传播社会组织广州经验。于2023年12月底前出版发行《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23)》蓝皮书(800册),并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市财政资金共30万元。协议签署后分三次拨付。第一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票据,甲方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15万元;《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23)》蓝皮书形成初稿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6万元;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结项等相关报告及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票据,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9万元。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3人;
(五)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品牌培训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1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下午18: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6房
八、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 权值 | 得分 |
技术 | 50% | 50 |
商务 | 40% | 40 |
报价 | 10% | 10 |
1.价格评分表(1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比选报价 |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0*(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 |
合计 | 10 |
2.商务评分表(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项目经验 | 1.机构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达3年及以上的,得10分; 2. 机构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达2年及以上的,得5分; 3.机构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达1年及以上的,得3分; 4.机构不具备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或评估工作经验不足1年不得分。 (提供开展同类项目工作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 10 |
2 | 业主服务评价 | 根据比选方提供的上述项目经验中,业主出具的好评情况综合对比,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实施评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 | 10 |
3 | 人员组织架构 | 对各合格比选方提供的团队构成(人员构成、人数、资质等)、团队设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如何分配)等进行横向对比: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合理、全面,团员资质深、经验丰富,得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比较合理,团员资质较深、有一定经验,得7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一般,团员资质一般、具有一定经验,得5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较差,团员资质较差、具有较少或者无经验,得0分。 (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聘书、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 10 |
4 | 获奖情况 |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10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 10 |
合计 | 40 |
3.技术评分表(5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权重 |
1 | 项目整体工作计划 | 具有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工作计划合理且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 计划合理,完全符合购买方的整体需求(10分) 计划较合理,较符合购买方的整体需求较合理(7分) 计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购买方的整体需求基本合理(5分) 计划不合理,不符合购买方的整体需求(0分) | 10 |
2 | 项目方案可操作性 | 项目方案符合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 方案具体、具有实际可操作性(10分) 方案较具体、较具有实际可操作性(7分) 有方案,有一定实际可操作性(5分) 有方案,无可操作性(0分) | 10 |
3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合理。对重点、难点分析精准、到位(10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到位(7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到位(5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0分) | 10 |
4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并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应对措施。 总体目标明确,应对措施完善(10分) 总体目标较明确,应对措施较完善(7分) 总体目标基本明确,应对措施基本完善(5分) 总体目标基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完善(0分) | 10 |
5 |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 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 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健全,考虑全面细致(10分) 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较健全,考虑较全面细致(7分) 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基本健全,考虑基本全面(5分) 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不健全(0分) | 10 |
合计 | 50 |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6日
2月10日上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组织召开干部表彰大会,为2021、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颁发奖励证书。会议号召全体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切实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实在成效,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坚决扛起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神圣使命,努力为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争取更大光荣。
据了解,此次表彰大会是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首次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颁发奖励证书,也是局党委探索优化干部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在2022年度干部考核中,局党委着眼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首次在年度考核中开展分层次分类别评优推荐,切实激励干部在对标先进、对照标准中找差距、挖潜力、补短板、强优势,有效推动以考促竞争、以考强激励、以考树导向、以考助协同。
近年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全方位考准考实、选准选优干部,聚焦“选育管用”多维度激发干部活力,努力锻造堪当新时代广州应急管理使命任务的高素质应急铁军,奋力担当好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四个确保”职责使命,切实为广州高质量发展展现应急担当、作出应急贡献,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21年“双下降”,连续10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采购人)拟就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价
该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41205.5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购置一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附件1:《五和分局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计划》)。
(二)提供的服装和标志符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
(三)服装和标志单项价格均不得超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四、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负任的能力,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中有与采购内部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具有提供项目需求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制作过财行〔2020〕299号办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验的优先;(提供设备、技术说明,合同复印件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附件2);
(二)符合供应商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质保说明;
(四)报价人基本情况申明(附件3)。
六、递交报价文件要求及截止时间:
报价时投标人提供1份纸质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均盖公章,内容无涂改。报价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寄送至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综合科。报价材料如为寄送,需预留寄送时间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收件。
发布公告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18时截止收件。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滨江大道1号湖景居二楼。
联系人:黎先生,电话:020-3683431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五和分局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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