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09     人气:81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总长17.064km,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水道至龙洲路道路工程,全长5.597km;标段二为佛山市顺德区南水至西华道路工程,全长5.597km;标段三为佛山市顺德区扶安河至南国路道路工程,全5.870km。三个标段的主线均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辅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项目主要对辅道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部重新设计。


本项目工作内容如下:


(1)新建标志牌、标线。


(2)新建示警桩、里程碑、百米桩、界碑。


(3)新建路侧波形钢护栏。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实际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标志牌、标线,新建示警桩、里程碑、百米桩、界碑,新建路侧波形钢护栏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901,23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没有受到处于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7投标人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6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9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9 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6.3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下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18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阳工


电  话: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300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7-22917298


传  真:/


电子邮件:841269721@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