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白坭镇2023年3月社会救助政务信息公示
三水区白坭镇2023年3月社会救助政务信息公示
最低生活保障 | |||||||||||
本月低保户数 (户) | 本月低保人数 (人) | 城镇低保 | 农村低保 | 本月低保资金发放数 (万元) | 1-本月低保资金发放数 (万元) | 本年度低保标准 (元/人月) | |||||
城镇低保户数 (户) | 城镇低保人数 (人) | 农村低保户数 (户) | 农村低保人数 (人) | ||||||||
35 | 59 | 2 | 3 | 33 | 59 | 7.3979 | 21.7653 | 1180 | |||
特困人员供养 | |||||||||||
总户数 (户) | 总人数 (人) | 分散供养 | 集中供养 | 本月供养资金发放数 (万元) | 1-本月供养资金发放数 (万元) | 本年度特困人 员 供 养标准 (元/人月) | |||||
户数 (户) | 人数 (人) | 户数 (户) | 人数 (人) | ||||||||
35 | 35 | 23 | 23 | 12 | 12 | 7.826 | 23.478 | 2236 | |||
临时救助 | |||||||||||
本月救助人数(人) | 本月救助资金发放数(万元) | 1-本月救助人数(人) | 1-本月救助资金发放数(万元) | ||||||||
0 | 0 | 0 | 0 |
附件:
2.三水区白坭镇2023年3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花名册.pdf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并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企业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注册或核对企业名称是否与省阳光政务平台一致,未处理更名的尽快联系区经科局业务科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同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时间紧迫,对于提交申报材料后反馈修改的企业建议在1天内修改补充提交,以免错过申报。
(五)请注意申报时间,建议在每批次截止时间提前7天提交系统申报材料,以免因网络拥堵而错过申报。同时,企业应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以备区经科局、镇街经发办或授权委托的第三方(以通知文件为准)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应充分配合现场核查工作。
(六)企业应尽早确定申报意向,提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做好工作铺排,提高申报质量。
(七)为提高申报质量,企业应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加预评审活动。区组织预评审时间待下一步通知。
三、业务咨询及联系: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林康金 82340845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谭炳坚、陈俊豪 85399720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培添 83311216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润钊 82501091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黄伟东 82000202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家荣 82229485
禅城区2023年高企申报QQ群:598462878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3日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
拜祭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3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满足市民群众清明祭扫需要,不断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严防山火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清明期间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将统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及“无烟祭扫”等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预约祭扫、错峰出行。佛山市将于3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清明祭扫预约系统,市民群众如在4月5日、8日、9日三天到顺德区各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祭扫的,请提前通过佛山市统一清明祭扫预约系统进行实名预约,具体预约安排另行通知。4月5日、8日、9日以外其他时间到现场祭扫的,无需预约,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按常提供祭扫服务。
二、严格执行“无烟祭扫”相关要求。我区自4月5日至4月30日清明节期间,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全面禁止明火祭扫。禁止任何人在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场所内燃烧鞭炮,焚烧香烛、冥币纸钱、纸扎物等丧葬祭祀用品。请广大市民服从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对祭祀用品的检查。市民群众凡发现违法违规燃烧祭祀用品等行为的,请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或区应急管理局举报。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电话:22831085;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电话:18988512350。
三、提倡文明祭扫,绿色出行。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山林、耕地、杂地、荒地和其它公共地方,重立坟墓以及进行骨灰土葬。广大市民发现重立坟墓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同时,为方便广大市民清明节祭扫,保障各公墓、骨灰楼(堂)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相关镇街将安排免费专线公交到各殡葬服务机构。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专线公交车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自驾车前往祭扫现场。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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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校:岑炽晖、罗倩娴、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
拜祭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3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满足市民群众清明祭扫需要,不断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严防山火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清明期间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将统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及“无烟祭扫”等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预约祭扫、错峰出行。佛山市将于3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清明祭扫预约系统,市民群众如在4月5日、8日、9日三天到顺德区各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祭扫的,请提前通过佛山市统一清明祭扫预约系统进行实名预约,具体预约安排另行通知。4月5日、8日、9日以外其他时间到现场祭扫的,无需预约,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按常提供祭扫服务。
二、严格执行“无烟祭扫”相关要求。我区自4月5日至4月30日清明节期间,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全面禁止明火祭扫。禁止任何人在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场所内燃烧鞭炮,焚烧香烛、冥币纸钱、纸扎物等丧葬祭祀用品。请广大市民服从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对祭祀用品的检查。市民群众凡发现违法违规燃烧祭祀用品等行为的,请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或区应急管理局举报。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电话:22831085;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电话:18988512350。
三、提倡文明祭扫,绿色出行。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山林、耕地、杂地、荒地和其它公共地方,重立坟墓以及进行骨灰土葬。广大市民发现重立坟墓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同时,为方便广大市民清明节祭扫,保障各公墓、骨灰楼(堂)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相关镇街将安排免费专线公交到各殡葬服务机构。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专线公交车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自驾车前往祭扫现场。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
拜祭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3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满足市民群众清明祭扫需要,不断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严防山火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清明期间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将统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及“无烟祭扫”等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预约祭扫、错峰出行。佛山市将于3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清明祭扫预约系统,市民群众如在4月5日、8日、9日三天到顺德区各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祭扫的,请提前通过佛山市统一清明祭扫预约系统进行实名预约,具体预约安排另行通知。4月5日、8日、9日以外其他时间到现场祭扫的,无需预约,我区各殡葬服务机构按常提供祭扫服务。
二、严格执行“无烟祭扫”相关要求。我区自4月5日至4月30日清明节期间,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全面禁止明火祭扫。禁止任何人在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场所内燃烧鞭炮,焚烧香烛、冥币纸钱、纸扎物等丧葬祭祀用品。请广大市民服从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对祭祀用品的检查。市民群众凡发现违法违规燃烧祭祀用品等行为的,请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或区应急管理局举报。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电话:22831085;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电话:18988512350。
三、提倡文明祭扫,绿色出行。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山林、耕地、杂地、荒地和其它公共地方,重立坟墓以及进行骨灰土葬。广大市民发现重立坟墓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区殡葬服务中心举报。同时,为方便广大市民清明节祭扫,保障各公墓、骨灰楼(堂)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相关镇街将安排免费专线公交到各殡葬服务机构。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专线公交车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自驾车前往祭扫现场。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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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校:岑炽晖、罗倩娴、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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