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地块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3)0012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零贰万元整(大写)(¥ 50020000.00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大写)(¥ 50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零壹万元整(大写)(¥ 1001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3(SD)WG0015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5日 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25日 9 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6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4月17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4月27日15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1(陈小姐)、22837812(欧阳先生)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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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治理理念,全域系统性推进安全、韧性、生态水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构建水资源丰沛、水安全可靠、水环境优良、水生态改善的城市水系统,促进城市良性水循环,承载广州城市发展需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相继开展编制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建设方案),系统推进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黄埔区创业公园——人工湿地
二、印发控规编制模板,保障海绵设施落地
2020年6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控规编制及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控规编制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模板,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内容。在审核新编、修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均要求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要求。2022年,编制及审查的302项控规成果共落实调蓄设施约7755个,调蓄总容积约713.9万立方米,调蓄总面积约1446.6万平方米。
控规落实调蓄设施数量(个)
三、加强规划管控,审批全流程落实海绵城市指标
一是规划条件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对规划条件模板中海绵城市及防洪排涝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2022年出具的491宗规划条件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规划许可阶段传导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2年核发的2872宗新建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三是用地清单环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广州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将水务部门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用地清单,交付土地受让单位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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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5-04-01-12029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西樵、九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023-2025年丹灶镇、西樵镇、九江镇埋地燃气管道新建及附属燃气设施安装,建设里程约54.35公里,建安费约5843.32万元,监理费约251.26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共计730日历天;在合同期内派发任务单。后续服务期:合同期满后1年止,以满足合同期内未完成任务单的监理服务。后续服务期满后,如合同期内项目仍需监理人提供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说明:后续服务期内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可减少监理人数,须经招标人同意。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126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监理范围:南海区丹灶、西樵、九江镇管辖区域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及1年的保修服务期监理。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项目总监:1名,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的。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5.1.1项目总监锁定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二次或以上(适用于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的情况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三次(适用于投标人只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4.5.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4.5.3监理员:3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在同一标段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但其他监理人员不能为相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4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2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车辆机械设备的要求
主要车辆机械基本要求:监理工作用汽车3辆、全站仪1台、焊缝尺3把、数字兆欧表(摇表)3台、电火花检漏仪1台、测力计(弹簧秤)3把。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设备需提供有效发票和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狮山)监理 ”(以下简称为“Ⅰ标段”),“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监理”(以下简称为“Ⅱ标段”)及“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监理”(以下简称为“Ⅲ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两个标的中标候选人。定标时,按照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在Ⅰ标段及Ⅱ标段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则此投标单位在Ⅲ标段定标时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605室
联 系 人:何华丽
电 话:0757-86292636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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