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田井口地块发包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4月06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田井口地块发包项目(项目编号:白石村村尾LX20230001)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交易面积约13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社田井口;
3、资产使用范围:其他行业(意向用途:绿化用地);
4、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68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叁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李祖霞;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埔支行;账号:6222083602021107591;(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元(叁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合法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68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白石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4月0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修建地上附着物与硬底化,不得改变地形地貌,按合法程序使用土地;
2、农田周边禁止养殖禽畜;
3、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投标资格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村尾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1939303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3月29日
近日,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二级调研员黄芳一行到我市增城区开展取水台账建设先行先试以及智慧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模块)等相关工作调研。市水务局组织花都、增城、从化区水务局以及荔城街道办事处水利工作组,派潭、石滩镇代表,从化区水利技术中心等单位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我市取水台账建设先行先试工作总体进展情况以及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听取了各与会单位对推进取水台账建设先行先试工作、优化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意见与诉求。会议对我市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进展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总结下一步工作的要求与思路如下:
一是由市水务局和花都、增城、从化区水务局负责,针对推进先行先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炼试点工作经验,为全省取水台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是由省水利厅技术支撑单位及时跟进各与会单位对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系统运行优化、操作步骤简化、增加“常见问题一览”板块、优化操作指引等各项工作,提升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服务支撑能力。
三是加强对农饮工程“有偿取水”普法宣传,从意识层面解决“不配合,管理难”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取水计量台账及水量申报工作。
四是先行先试工作在全省应采取“先易后难抓典型”的方式进行推广。先从取水达到一定规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取水户入手,由点及面,有效推进取水台账规范化建设工作。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和干事创业热情,近日,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其中授予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州市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等40个集体“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雪峰、冼卓鸿等30名同志“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毕永锋、李炽煐等49名同志“广州市优秀河(湖)长”称号。这是在广州市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先进典型。
树榜样立典型,治水成效广受认可
广州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河(湖)长、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相关单位及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为榜样,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提升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努力建设更高品质美丽广州,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了坚实支撑,作出了更大贡献。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创新。近年来,广州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努力构建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体系,为促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河湖水生态持续向好。在全市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并保持“长制久清”标准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全市2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劣Ⅴ类断面全部清零;南沙区获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考核评比成果丰硕。2021年度河湖长制、水土保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均获省优秀等次;民间河长梁丽珠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全国“最美巾帼河湖卫士”;南岗河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水利部首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大沙河碧道荣获2022年国际风景园林联合会亚非中东地区奖,增江碧道入选广东“最生态碧道”。治水成效广受认可。以绣花功夫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2022年市民意研究中心民调显示,超8成市民对河涌治理整体满意,并对河湖长制点赞;治水案例入选全市首批“最具获得感”改革案例。
抓实“三项建设”,统筹谋划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立足“三新一高”,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聚力落实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部署广州“621”水务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和奋力建设水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目标;2022年,17名市级河湖长共巡河调研76次,及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区级河长培训会,邀请工程院院士专题授课。二是加强规划建设。结合国家、省新要求和市里实际,编制“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水务发展等规划内容,制订市级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明确具体步骤。三是加强机制建设。按照国家、省关于“严格河湖长制考核评价”要求,修订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对区委区政府、市直成员单位和区级河湖长的全覆盖考核;开展河湖长制评选表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细化跨区河涌协同治理办法;发起“‘河’你在一起共筑清水梦—喜迎二十大广州治水再出发”全民治水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新格局。
抓好“三大行动”,全力攻坚破解治水新问题
聚焦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堵点,加快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人民幸福的生态广州。一是强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落实2022年1号省总河长令,督促整治完成珠江委、省水利厅下达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62宗;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整治完成国家和省下达1038宗问题、拆除涉水违法建设约1600万平方米。二是扎实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管网293公里,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达799.03万吨/天,位居全国前列;推进44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已完成350条;推进2.8万个排水单元达标建设,达标比例已达87.5%;加强源头污染减量,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厂、网、河联调联控机制。三是加紧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打击非法洗砂洗泥工作领导小组,市、区两级共开展联合执法86次,细化11条整改措施强化全流程监管;由1名市领导牵头,组建番禺水环境治理攻坚专班,印发《番禺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全力推进番禺治水工作。
抓牢“三个领域”,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以推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加快打造安全美丽幸福河湖。一是科学精准落实水安全保障。共同抗击北江流域超百年一遇洪水,强化省市协同联动,守护北江安澜,成功抵御“雨洪潮”三碰头、台风“暹芭”“木兰”“马鞍”;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获中央财政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最高档成绩,有序推进沙迳水库、大封门、南大等3个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重点设施和区域监控能力。二是严格水资源节约保护。全力应对东江60年一遇旱情,大力推进北江引水、牛路水库等重大供水工程;疫情期间有效保障全市城乡供水安全稳定,所有用水业务全程网办,累计建成节水载体3295个。三是持续深化河湖生态治理。开展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和重点流域河湖栖息地水生态修复;深入推行“降水位、晒底泥、查排口、修管网、开闸门”生态治水路径,加强一级支流整治;印发《广州市骨干碧道网设计导则》,新增碧道超200公里(累计建成1000余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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