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西樵镇樵乐社区下北街至上北街路段4月3-10日实施交通管制!
兹由霍尔果斯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上海鸣涧影业有限公司承制的网络剧《明天的少年》将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在西樵镇樵乐社区下北街至上北街路段取景拍摄。
该路段位于居民住宅区内路段,为单向车道,并非公交路线,车流量不大。但因该路段道路狭窄,拍摄期间,汽车若驶入该路段不易掉头,且剧情背景发生在90年代,需要临时占道封闭下北街与南闸街交叉口和上北街入口(西樵第三小学西南门路口),现代社会车辆不能停放在下北街至上北街路段。
交通管制期间,剧组会安排工作人员分别在下北街与南闸街交叉口和上北街入口(西樵第三小学西南门路口)站岗,对需要过往该路段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车辆进行灵活人员疏导,对需要过往该路段的机动车车辆进行拍摄工作的解释并指导绕行方向。
需要前往西樵民乐综合市场方向的车辆请从关西一街绕行至三厂大道方向行驶;需要前往西樵第三小学方向的车辆请从三厂大道绕行至关西一街方向行驶。
为切实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校外培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我们为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精心整理了“理性参培七大招”,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理性参培,避免消费利益受损。
第一招:不盲目报班
理性看待参培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从,不跟风,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教育理念,充分利用休息日和寒暑假这个难得的时机,多多陪伴孩子,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特点,在道德修养、行为习惯、生活技能、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招:查看机构资质信息
建议要主动查看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机构和培训人员。避免因机构资质不全导致消费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提示
有参培需求的可以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官方网站下载家长端APP查询了解正规机构;或者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公示墙查看机构证照、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件等资质材料。
网址:
https://xwpx.eduyun.cn/bmp-web/
第三招:提防虚假宣传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作出提分承诺、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手段是无良培训机构诱导消费的常用伎俩,请务必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以免经济受损。
第四招:签订规范合同
报名时要主动要求与机构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该合同是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对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从源头上化解了部分校外培训纠纷,保护了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示
请在签订合同时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尤其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救济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确认清楚后再签订,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第五招:缴费要“三不”
对超期超额收费说“不”
自觉抵制“折扣”、“赠课”、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等诱惑,不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对超标收费说“不”
佛发改价费〔2021〕18号明文规定了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10人及以下为55元/课时/人次,11-20人为45元/课时/人次,21-30人为4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为30元/课时/人次,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10%。
对违规收费行为说“不”
如发现机构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或者对机构的收费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投诉、咨询。
提示
为确保消费者预收费资金安全,机构都须按规定办理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在此倡议消费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交入指定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索要正规发票。
第六招:保留消费凭证
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等凭据,日后万一出现消费纠纷,这些将是有力的维权证据。
第七招:正当维权
校外培训行为属于市场行为,消费者需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与机构发生纠纷时,可先依据合同自行与机构理性协商。协商无果,可寻求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协调解决;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如发现机构存在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欢迎拨打投诉热线:0757-12345。
1.招标条件
南庄大道东延(南庄大道接雾岗路南延)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禅发改投(2017)86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堤防加固,工程所在的罗格围堤防为三级堤防,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堤堤身及穿堤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罗格围现状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佛山大堤为二级堤防,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堤堤身及穿堤建筑物)为 2 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佛山大堤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桥位及上下游100m 范围内的地方进行加固,佛山大堤加固堤防总长237m,罗格围加固堤防总长237m。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内容主要包括:Ⅰ:K0+050~K0+187 罗格围迎水坡、堤顶及背水坡堤身灌浆加固并对堤顶路面进行恢复;Ⅱ:K0+000~K0+237 罗格围坡脚抛石护脚;Ⅲ:K0+000~K0+237 左岸浆砌石墙角抛钢筋石笼护脚。Ⅳ:K0+050~K0+187 右岸罗格围迎水坡进行生态混凝土护坡防护。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45,076.69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3 月 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29016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唐工、庞工
电 话:0757-82621012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gddz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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