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车位物业收费有调整!最高57元/月!
为做好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与地下车库确权及销售方式变化的衔接工作,佛山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收费调整为按数量计收,调整政策自2023年3月28日起实施。
调整为按数量计收后,结合佛山现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五个级别,明确对应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收费最高限价分别为57元/车位·月、50元/车位·月、42元/车位·月、35元/车位·月、28元/车位·月。该最高限价已包含了相应的公摊水电费。对共用单一进出通道的两个标准泊位(子母位)按照对应普通车位的1.5倍计收。人防车位可参照执行。
调整为按数量计收的政策自2023年3月28日起实施。实施日期不是以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时间来界定,而是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时间来界定。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日期在2023年3月28日及之后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收费就调整为按数量计收。
新冠感染改为按常规疾病医保报销
3月3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主管部门:
自2023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助力群众平稳度过了感染高峰期,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4月1日后相关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各级医保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要及时进行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
二、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价格水平实施分类管理。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三、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各级医保部门要不断完善经办工作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落实异地就医结算、长期处方医保支付等相关政策,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四、加强政策调整的宣传解读
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实现平稳转段的深刻内涵,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读,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患者入院或就诊时间计算,《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同步停止执行,相关政策视疫情发展形势再行调整。
此外,国家医保局官网还发布了《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3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制定了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临时特殊保障政策,一是扩大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二是对住院费用实施全额保障,三是对基层门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上述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医用药需求,缓解了大医院医疗压力,助力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
面对疫情的冲击和考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抗疫,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目前全国疫情已趋平稳,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的决策部署,因时因势动态优化医保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乙类传染病的防治要求,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通知》,明确了4月1日后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总体考虑一是调整新冠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二是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对个人负担较重、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冠患者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此外,《通知》还对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等提出了要求。
二、政策调整后,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中,哪些可以报销?
目前,部分国家新冠诊疗方案内的新冠治疗药品尚未正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此前对有关新冠治疗药品的医保临时性支付政策将于3月31日到期。为了降低社会负担,引导医疗机构使用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也为了进一步丰富临床用药选择,提升新冠治疗药品的可及性,《通知》明确,国家新冠诊疗方案内且被列入“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差异较小”类别的新冠治疗药品,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近日,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前期出台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分类管理政策,发布了有关药品的价格公告。目前,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民得维)、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先诺欣)的最新价格,以及来瑞特韦片(乐睿灵)的首发报价,均不高于医保目录内小分子新冠药最大疗程治疗费用的1.8倍(即630元/疗程),符合“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等条件,将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续,其他新冠治疗药品的价格如果符合条件,医保也将按规定临时支付。
三、除了符合条件的药品可临时纳入医保报销外,《通知》对报销政策还有什么调整?
为适应新冠感染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的形势,《通知》明确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回归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将与其他20余种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同时,为避免个别患者因病情较重、费用较高而产生沉重的经济负担,《通知》专门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新冠患者医疗的费用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个人负担较重的患者按规定及时给予医疗救助。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实事求是,密切跟踪疫情变化,根据防控形势、新冠药品供需与价格等情况,不断完善新冠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发挥好基本医保保障功能,切实减轻包括新冠患者在内的全体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日前,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正式公布2022年度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名单,荷城共有11家企业上榜。具体名单如下:
1.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
2.广东富易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3.佛山市高明旺林园艺有限公司
4.佛山市鸿业园艺有限公司
5.佛山市正茂园艺有限公司
6.佛山市健华粮油有限公司
7.佛山市高明谷维饲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9.佛山市恒生粮油有限公司
10.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
11.广东中荔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可享受每年5万元、共发三年总共15万元的资金奖补,以及税收优惠和贷款优惠等。
“目前荷城农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今年以来销售额有一定的提升。”荷城街道农业农村办副主任黄国志介绍,截至目前,荷城共有11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其中两家为今年新增,分别为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荔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创立于1990年,是一家从国外直接采购、进口、生产、销售一体的综合型企业,专业加工及经营各类凉果果仁、土特产品等。目前该公司年产能近4万吨,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以及欧、美、澳、东南亚等地。其头部产品开心果长期是国内各大果仁厂商的主要货源,占据市场份额达90%。
广东中荔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中国荔枝出口为基础,广东荔枝产业提升、荔枝特色产业建设为两翼,附以种苗、种植、保鲜、科技研发为动力的农业集团企业。该企业已具备近20年的荔枝相关种植、保鲜加工、出口销售等经验。目前该企业年销售规模超5亿元,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广东荔枝乃至全国荔枝单品出口的代表性企业。
近年来,荷城街道一直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入库农业龙头企业后,荷城街道会安排专人进行贴身管家服务,基本确保每月至少一谈,动态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黄国志说,在实际需要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方面及农业政策方面,荷城街道会对龙头企业有一定的倾斜,还会优先考虑其规划区域内的政府基础设施的完善。“政府部门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比较大,包括贷款优惠、政策倾斜等,还会和我们沟通日常经营的盲点,这都是挺好的。”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人行高级经理、项目经理利伟亮说,该公司2002年在高明建厂经营,年产值超15亿元,今年产销量已有8万吨。
截至目前,荷城共有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是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旺林园艺有限公司、佛山市鸿业园艺有限公司、佛山市正茂园艺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1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为广东富易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有1家企业拟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为广东盈香生态园有限公司。
黄国志介绍,接下来,荷城街道将深度挖潜,重点将小规模农业企业培育成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今年拟争取新增1-2家的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并力争土地集约,扶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成为区域标杆,带动周边的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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