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1FSC3A302
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后续服务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运协同管理机制研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华伦招标会议室(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4楼、5楼
联系方式:0757-83381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1.招标条件
沥瑞楼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沥瑞楼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大范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4363.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448.31平方米,拟建三栋 8 层高住宅,以及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社区用房、配电房等。总投资 7833.09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919.89 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若因招标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时,招标人只作工期延长,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8671619.1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4363.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448.31平方米,拟建三栋 8 层高住宅,以及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社区用房、配电房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0)为准。
2.6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措施费、包检验检测、包调试、包报批、包验收、包移交、包质保等。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以固定总价包干。
□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新 诚 信 管 理 平 台 : (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4.8.1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投标人可提供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不允许。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项目开标期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解密后,招标人应对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8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1日8时 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 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告,从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有关控制措施,因此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前来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不再实施查验核酸(抗原)检测结果、场所码打卡等防疫要求。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大家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配合,后续措施如有调整将及时更新。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区大沥镇毅贤路6号(三楼世盈公司)
邮 编:528231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13928668840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38818808
传 真:020-38860482
电子邮件:agt@vip.163.com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以 南府复[2022]3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3)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穗盐西路-滨江路)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自岳联线A点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需3x300电缆中间头1套接通。自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杆,长度为30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3新敷设ZRYJV22-3x120高压电缆到10kV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联河路大沥段路灯箱变,长度为200米。建设内容包括 10KV 线路迁改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3,646,317.6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 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
4.2.2 具有国家能源局 (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 (或以上) 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施工 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 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综合类 C3 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3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 交 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1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 (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中心开标三室21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江公路北段制版中心办公楼 206 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翁先生
电 话:0757-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新路16号绿巢智谷331号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57-82960362
传 真:0757-82960362
电子邮件:RCgdzx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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