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九江2023中小学招生政策详解
南海区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新生入学即将于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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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4日),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宣讲会召开,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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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生对象
(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曾入学的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
(二)本学年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
02、招生类型和学位安排原则
(一)户籍生
1.户籍生:是指九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学位安排原则:户籍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招生,根据《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详见附件1),按户籍区域划分相对就近入读。
(二)政策性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且符合《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中有关政策性借读生17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位安排原则:经镇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申报条件的,由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1.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又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凭积分申请在九江镇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2.学位安排原则: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按其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招收积分进入招生片区最低录取线的普通借读生为积分生,统筹安排其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
附件一、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
附件二、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申请条件以及证明材料一览表
2023年伦教街道
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
新鲜出炉,4月13日开始报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伦教街道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所辖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
二、申请入学的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伦教街道户籍且从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三、学位安排
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安排入读,翁祐实验学校面向全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招生。若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其所属学区学校的计划招生数,则按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本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入户时间居前者优先安排,额满即止。未能在本学区解决入读的户籍生,根据其志愿由伦教教育办统筹安排到其它招收了该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读;若志愿相同,则按入户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入读;若志愿和入户学区时间都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安排。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翁祐实验学校的学位根据各村(社区)户籍生人数分配名额。当该村(社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分配名额时,直接录取;当该村(社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分配名额时,根据入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凡被翁祐实验学校公榜录取的适龄儿童,原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不再录取。若未被翁祐实验学校录取的户籍生,自动返回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安排入读(不用重新报名和提交材料),其录取办法与本学区的户籍生录取办法相同。
四、招生范围
一、伦教小学(常教居委)
备注:大塘边、连州街、东洲街的适龄儿童,可在羊额何显朝纪念小学申请入读,也可在伦教小学新校区申请入读。
二、北海小学(常教居委)
三、培教小学(常教居委)
四、汇贤实验学校小学部:中海万锦公馆、中海金筑公馆、新仕名府;
五、翁祐实验学校小学部:面向全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学位根据各村(社区)户籍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常教95人、仕版10人、羊额7人、新塘5人、荔村17人、熹涌6人、霞石8人、三洲17人、鸡洲6人、永丰9人;
六、三洲学校:三洲居委;
七、永丰小学:永丰村;
八、鸡洲锡全小学:鸡洲村;
九、霞石善祥学校:霞石村、保利品悦雅苑;
十、熹涌陈佐乾纪念学校:熹涌村;
十一、荔村小学:荔村村、保利中央公园、保利云启雅苑、保利天耀花园、时代冠和苑;
十二、羊额何显朝纪念小学:羊额村、新塘村;
十三、仕版奋扬学校:仕版村。
五、招生程序
(一)招生宣传
1. 伦教教育办在4月上旬,通过“宜居伦教”“伦教教育”微信公众号、伦教教育信息网、学校、幼儿园宣传招生政策及在各小学、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严格按招生原则和招生时间进行招生。
2. 举办入学咨询会
咨询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1:00;
咨询地点:伦教街道各招生学校。
3. 符合申请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准备好网上报名的材料,以及材料审核时所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录取公榜
具体安排:采取先网上报名,再审核报名资料,最后录取公榜和注册的顺序进行。
网上报名:2023年4月13日-4月18日,进入“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伦教街道”,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成功即为网上报名成功。
报名网址:http://zs.sdedu.net。
递交审核材料: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8:30-11:00、14:30-16:30,届时申请人提交以下纸质报名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学校,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材料:
1. 《顺德区伦教街道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户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亲笔签名);
2. 儿童的出生证复印件一份;
3. 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4.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可自行从粤苗APP下载打印)。
申请人需带齐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对。
第一志愿填报了翁祐实验学校的申请人,纸质报名材料请提交至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学校,无需提交至翁祐实验学校。
3录取公榜和注册:2023年5月26日在报名学校公榜;2023年6月2日,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文件查看地点
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的公告栏,伦教教育信息网右上角“通知公告栏”可查看该文件。
网址:http://ljjy.sdedu.net/。
七、附则
(一)申请人要在招生报名规定时间段内进入“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同时上传报名资料。
(二)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如发现重新报读,学校将取消其学位安排。
(三)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关于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招生工作安排:户籍生录取结束后,伦教教育办根据公办小学的剩余学位情况,先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如有剩余学位再进行普通借读生的报名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的规定,如果与本方案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此方案为准,并由伦教教育办负责解释。
附件:
各招生学校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荔村小学:27731065;
鸡洲锡全小学:27837221;
永丰小学:27832350;
仕版奋扬学校:27755224;
北海小学:27332507;
霞石善祥学校:27885099;
培教小学:27336366;
汇贤实验学校:27720617;
伦教小学:29962334;
翁祐实验学校:28799286;
三洲学校:27830034;
羊额何显朝纪念小学:27735597;
熹涌陈佐乾纪念学校:22818282;
伦教教育办:27757035、27729939。
2023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各学校招生计划数
- 项目名称:番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员岗崔氏宗祠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5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 0时0分~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0.11065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和或②资质: 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 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文物局或古迹保护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 ②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执行。 ③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文物局或古迹保护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 ②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9时30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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