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学科专业改革方案来了
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
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
围绕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方案指出,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新医科建设,推进新农科建设,加快新文科建设,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一起来看《改革方案》全文——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
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学科专业结构和质量直接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成效、直接影响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高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2.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3.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基础学科特别是理科和基础医科本科专业点占比进一步提高;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有力支撑建设一流人才方阵、构建一流大学体系,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二、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
4.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要将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
5.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要打破常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影响标杆学科。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团队,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善多渠道资源筹集机制,建设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
6.深化新工科建设。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主动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新的工科专业,工科专业的新要求,交叉融合再出新”,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加大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学科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7.加强新医科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方位改造升级现有医学专业。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医科与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X+医学”等新兴学科专业。
8.推进新农科建设。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推进农林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服务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主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服务国家种业安全、耕地保护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系统治理、乡村建设等战略需求,以及森林康养、绿色低碳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开设生物育种、智慧耕地、种子科学与工程、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积极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涉农学科专业。
9.加快新文科建设。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关键语种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主动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打造文科专业教育的中国范式。
10.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适度扩大天文学等紧缺理科学科专业布局。精准推动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8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系统推进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适应“强化基础、重视应用、特色培养”要求,分类推进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地方高校要拓宽基础学科应用面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培养体系,探索设置“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
11.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高校要按照人才培养“先宽后深”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地。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评工作,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整体情况、分专业建设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统筹和管理
12.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做好本地、本部门所属高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本部门高校做好学科专业设置工作。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促进所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力度,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充分发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功能,推动自主审核单位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13.严格学科专业检查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对所属高校新设学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要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14.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价。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部门要主动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反馈预警及人才使用情况评价,适时发布区域及有关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需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及时公布本地优先发展和暂缓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
四、优化学科专业国家宏观调控机制
15.切实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导作用。实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一级学科设置、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统计编制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本科专业和特设专业目录。
16.完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实施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和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定期编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明确高校申请备案(审批)专业,须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完善退出机制。对高校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处理。
17.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应用。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核验,完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兜住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底线,推动高校依据标准和人才培养实际动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对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质量监督。
18.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树立学科专业建设标杆。推进分类评价,基础学科专业更强调科教融合,应用型学科专业更强调产教融合,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和水平。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19.深入实施“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双一流”建设高校、领军企业、重点院所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完备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20.加强专业学院建设。在学科专业基础好、整体实力强的高校建设30个左右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建设30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有关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高校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建设示范性集成电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密码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组织学院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专业性(行业特色型)高校进一步提高特色化办学水平。
21.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对人才需求趋少的行业产业进行学科专业设置预警。
22.“一校一案”狠抓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地方高校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直属高校及各地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各地各高校应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4月4日,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公布2023年IFLA国际营销奖获奖名单,佛山市图书馆“易本书”家藏图书共享服务项目(Ex-Book)荣获第三名。同时,这也是佛山市图书馆在继2018年摘得国际图联“绿色图书馆”桂冠、2020年以邻里图书馆项目获得国际图联营销奖第一名后,再一次以创新项目荣获国际奖项。
国际图联(IFLA)国际营销奖是图书馆界影响力大、参与范围广的奖项,旨在表彰富有创意并以成果为导向的营销项目及各类倡议活动。该奖项自2002年设立,至今已举办20届。本次比赛共收到了包括美国、中国、加拿大、德国、波兰、匈牙利等数十个国家的91个参赛项目申请书。
佛山家庭阅读氛围浓厚,民间藏书资源丰富,由此带来的家藏图书的更新、淘汰、共享成为市民的切实需要。基于此,佛山市图书馆于2021年上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易本书”家藏图书共享平台,打造了拥有线上线下完整生态链的全民阅读创新品牌(英文品牌名为“EX-BOOK!”),成为国内首个实现家藏图书与公共图书馆馆藏同平台流通的公益性项目,也是文化治理的又一创新实践。
在线上,项目依托小程序,实现家藏图书自由流通;在线下,通过换书市集等为市民提供交换图书、分享阅读快乐的阵地与活动。在“易本书”小程序上,市民可上传闲置的图书,也可借阅别人上传的藏书。上传的图书可以选择可借阅、可漂流、可赠送等多种流通模式,也可以仅作展示和智能化管理。截至2023年3月底,市民上传家藏书5.35万册,平台使用量21.57万人次,图书流通订单1.73万单,平台受到市民的充分认可,助推了佛山“全民阅读之城”建设。项目计划在佛山地区建立起成熟运营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为推动全民阅读发展贡献新路径。
营销奖评委会点赞“易本书”项目聚焦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图书馆搭建的技术平台,推动家庭成为可共享图书的补给点,促进了家藏图书的流动。2022年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环球时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文化报》等各大主流媒体均对“易本书”平台及其实效进行了报道,彰显佛山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新亮点、新举措。
本次公布的获奖名单为2023年IFLA国际营销奖前十名,包括前三名获奖者以及其他七个项目。第一名为哥伦比亚麦德林公共图书馆“Around the World in 26 Libraries”项目,第二名为美国布鲁克林公共图书馆“Books Unbanned”项目,第三名为中国佛山市图书馆“Ex-Book: Old Flame, New Joy”项目。同时,中国的嘉兴市图书馆“Listen Within: Audio Box”项目、深圳盐田区图书馆“Sea Library, See Library”项目入围前十名。此外,本次评选出五个项目作为特别提名奖,广州南沙图书馆“Night in NS-Library”、上海平和学校图书馆“Explore the Library with Little Piu!”入选其中。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将于4月10日开始
为帮助有需要的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现就提前批、普通批招生录取
有关情况进行答疑
提前批答疑
提醒
参与提前批招生录取的学校有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请各位家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读,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招生热线:88886685
问: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在提前批次录取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
1.招录学校:增加高明区华英学校。
2.录取顺序:按顺序分为两轮依次录取。先完成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的录取,再完成第二轮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的录取。
3.直升生录取:直升生录取调整到对口直升学校所在招生批次进行录取。区沧江中学在提前批次第二轮录取沧中附小直升生;广二师(初中部)在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第一轮录取广二师(小学部)直升生。
问:二、高明区华英学校报名条件(或招生对象)是什么?录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
(一)初中部分为以下两种招生计划类别进行同步录取:
1.第一类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对象依次招录: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学区户籍生。此类对象录取后如有剩余学位,再同步招录区沧江中学及一中实校学区户籍生;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和一中实校的学区户籍生以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二)小学部分为以下两种招生计划类别进行同步录取:
1.第一类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对象依次招录: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学区户籍生。此类对象录取后如有剩余学位,再同步招录新城一小及一中实校学区户籍生;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新城一小和一中实校的学区户籍生以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特别说明:第一类招生计划和第二类招生计划是平行关系,录取顺序不分先后。
问:三、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报名条件(或招生对象)是什么?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答:
区沧江中学按照以下招生计划类别依次录取:
1.第一类招生计划招录沧江中学学区户籍生和对口直升生。若第一类招生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二类招生计划的招录。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和区沧江中学学区户籍生以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区沧中附小按照以下招生计划类别依次录取:
1.第一类招生计划招录区沧中附小学区户籍生。若第一类招生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二类招生计划的招录。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和区沧中附小学区户籍生以外的荷城街道户籍生、荷城街道房产户籍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荷城街道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特别提醒:第一类招生计划和第二类招生计划在录取顺序上存在先后关系,先招录第一类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学位再招录第二类招生计划。
问:四、提前批次录取会不会影响普通批次?
答:
为避免公办学位资源的重复占用,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更多优质公办学位,提前批次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提前批次录取过程中,凡是被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第二轮区沧江中学或区沧中附小的录取,未被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提前批次第二轮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或普通批次的录取。
2.凡是已被提前批次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普通批次的录取。
3.参加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招生录取阶段,如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后未被录取的新生,可继续参加普通批次招生,正常报读普通批次内的公办学校。
问:五、提前批次每个招生环节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
提前批次每个招生环节的新生报名人数如少于计划人数,系统将自动录取相应新生;报名人数如超出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派位。
中签的新生将收到系统反馈的录取信息,未中签的新生需要参加下一轮普通批次录取。
问:六、今年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还是对口直升吗?需要放弃对口直升资格才能报读高明区华英学校吗?
答:
今年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只要自愿报读对口直升学校,继续享受直升资格。
如果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上选择“对口直升生”身份报名,若符合高明区华英学校招录条件的,可以选填高明区华英学校的志愿,一旦被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录取;如果未被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直录。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区沧江中学的招录条件,还可以同时选填区沧江中学志愿,如被区沧江中学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录取;如果未被区沧江中学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直录。
如果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上不选择“对口直升生”身份报名,意味着放弃对口直升学校的直升资格,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保留该生的直录资格。
普通批答疑
提醒
普通批招生录取涉及的报名类型有:
第一阶段:直升生、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户籍生(按房产)
第二阶段:上一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政策性借读生
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需积分入学)
请各位家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读,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招生热线:88886685。
问:一、户籍生具体分为哪几种类型?每种类型报名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户籍生指的是户籍在高明区的新生,具体还分为以下三类:
(一)户籍生(按学区):新生的户籍所在地与报读学校的学区一致;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
(二)户籍生(按房产):新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房产所在地与报读学校的学区一致;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三)户籍生(按居住):新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所所在镇(街道)与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问:二、什么是政策性借读生?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对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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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什么是普通借读生?如何申请积分入学?
答:
普通借读生为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新生。只要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高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就可以在积分入学受理时间范围内向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服务站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证所属镇(街道)流管服务站。
提醒:普通积分生无需在“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上报名。
问:四、普通批次的整体录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普通批次的录取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为两轮依次录取。
1.第一轮招录直升生(仅限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
2.第二轮根据第一轮招录后剩余学位数,开展户籍生(按房产)招录。
第二阶段:开展一轮或多轮志愿填报录取。
第二阶段根据剩余学校和剩余学位数量招录上一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以及政策性借读生。
1.户籍生可在户籍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
2.政策性借读生仅限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
注:以上阶段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录取。
普通借读生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参与积分入学排名,由区教育局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内统筹安排积分入学学位。
问:五、普通批次每环节招生入学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
普通批次每环节招生入学的新生报名人数如少于计划人数,系统将自动录取相应新生;报名人数如超出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中签的新生将收到系统反馈的录取信息,未中签的新生需要参加下一轮志愿填报。
问:六、户籍生放弃户籍生(按学区)身份,以户籍(按房产)的身份报读,后续还能以户籍生(按学区)身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吗?
答:
按照“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的要求,如果选择了户籍生(按房产)这个身份报读,意味着新生放弃了原有的户籍生(按学区)的身份。只有当普通批次第一阶段两轮招生结束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新生才可再填报原学区学校,建议各位家长慎重考虑。
问:七、户籍生(按房产)报名条件中的房产可以是祖父母的吗?
答:不可以,以户籍生(按房产)的身份报名必须是孩子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住宅房产权证明。
问:八、户籍和居住证均不在高明区,在高明区内有房产,可以入读高明区的公办学校吗?
答:
不可以。户籍是佛山市各区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的依据,居住证是非佛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高明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必要证件。因此,如果学生户籍不在高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办理高明区内有效期居住证的,无法在高明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因此,提醒非佛山市户籍的新市民们,如需要为子女在高明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请务必提前办理好本区居住证。
问:九、如果积分入学因积分排名比较低导致没有入围,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学校录取?
答:
积分入学的新生家长在所在镇(街道)积分越高,排名越靠前,相对机会越大。若因积分排名比较低导致未被报读学校录取(荷城街道积分入学的学位相对紧张),建议家长可以考虑区内民办中小学或回户籍地入学。
问:十、超龄儿童(延缓入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新生家长需持延缓入学证明或审批表到户籍所属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登记报名。
问:十一、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咨询了解招生相关问题?
答:
1.电话咨询途径:
(1)招生专线(15条招生专线同步解答):88886685
(2)所在镇(街道)的教育服务部:
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3048、88889548;
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3)如有各教育服务部无法解决的事宜或者其他原因,可咨询教育局各相关股室: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8282386;
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插班生录取咨询电话:88282383;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8282336。
2.微信关注获取途径:
2023年招生信息、公告等会通过“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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