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3-0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48487.75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1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 | 1项 | 120个日历天 | 648487.75元 |
注:
1. 工程具体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②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③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④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
7.1该处如涉及道路硬底化或地块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规划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施工工程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7.2停车场需按照农村晒谷场标准进行建设,道路不得超过8米宽(含路基)。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 14 时 30 分至2023年 5 月 5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一、 开启时间:2023年5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三、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 4 月 20 日至2023年 4 月 23 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传真:/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传真:0757-8858065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19 日
一、项目编号:440606-2023-0231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杏坛税务所2023年护税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杏坛税务所2023年护税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佛山市南海企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纳税证明时间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不通过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单位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杏坛税务所2023年护税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后下浮20%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杏坛税务所2023年护税服务项目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政府大楼六楼606
联系方式:0757-27388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7-22660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757-22660426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坑底碌(土名)鱼塘发包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坑底碌(土名)鱼塘发包
3、项目地址:新岗村民委员会芹水
4、规模:面积约42亩鱼塘,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10年
6、底价:50000.00元/年,每三年递增10%,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
9、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金额不足,中标人将补足;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 4 月 27 日上午 09:30分 至 09:50分 。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芹水坑底碌鱼塘现场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如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按大写为准。
开标时间:于2023年4月2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芹水坑底碌鱼塘现场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交易所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甘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411817738、1597664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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