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时怀孕,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
之前在公司一直有参保
后来公司不幸倒闭了
而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怀孕
还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呢?
可以!
01、常见问题
领取失业金期间孕妇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可以。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11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参照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哪些方面?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以下统称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纳入核报范围;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如何申请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自2022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即失业人员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后,其在市内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提供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申请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三)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四)符合申领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院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描述急诊情况或急救、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
(五)符合申领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配偶户籍为本省户籍的提供户口簿,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3.配偶户籍为省外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配偶户籍地政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明或省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如何选定产前检查医疗机构?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佛社保[2022]17号)规定:
符合享受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以下简称选点)手续,从申办之日起生效。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经核准后,自申办之日起生效。
备案有效期:《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除了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还记得要申请
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02、申领指南
受理范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所需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3、生育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诊断书、死亡证明等材料之一)
特别说明:
(1)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借记卡;
(2)若委托他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二)现场申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咨询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分局/办事处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咨询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分局/办事处
(2)办公时间
咨询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分局/办事处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不支持
(二)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一)支付时间
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业务,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0日前发放。
(二)计发标准
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购房利好政策一波接一波
如何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房屋资讯呢?
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何规定呢?
“网签备案”是指什么?
具体的购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
快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
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2022年12月10日起,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本政策实施前,已在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本政策影响。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执行。
购房过程中,“网签备案”是指什么?
“网签备案”全称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政府建立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在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的事项,是房屋交易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佛山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交易均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实行合同网签备案。
01、购房流程
(一)新建商品房
1.准备阶段:
(1)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手续,制作合同模板,购房人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需核实购房资格,符合商品房交易条件进入网签环节。
(2)买方查看房源信息。
①买方可前往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栏或者公示台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商品房销售价目表等,了解房源状态、销售价格等信息;
②买方也可通过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fsfc.fszj.foshan.gov.cn/)查询房源状态、销售价格等信息。通过网站查询房屋销售价格具体路径如下:进入“房产交易”板块,在首页查询栏输入项目名称并点击进入具体查询项目→点击具体楼栋,出现项目房屋列表后,点击要查询的房号→在房屋明细中,“总价(元)”栏目为该房屋的销售价格。
此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购房前应提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申请购房资格核验:
①委托意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进行申请;
②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获取购房资格电子编码后,在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录入。
2.正式签约:
开发企业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录入房屋买卖合同→打印合同草稿→买方确认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当事人签章(电子签章或上传合同签章页)→提交合同。
3.合同备案:
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注意: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全面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线上签订即时备案工作。
(二)存量房
1.双方交易
(1)准备阶段:
卖方发布房源信息,买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需核实购房资格,符合商品房交易条件进入网签环节;
买方确认房屋权属。此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购房前应提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申请购房资格核验:
①委托意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进行申请;
②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获取购房资格电子编码后,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录入购房资格电子编码。
(2)正式签约:
卖方在房屋网签系统录入房屋买卖合同→打印合同草稿→买方确认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当事人签章(电子签章或上传合同签章页)→提交合同。
2.三方交易
(1)准备阶段:
卖方选择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发布房源信息(卖方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核实买卖双方身份信息。买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需核实购房资格,以及核实房屋最新权利、自然状况,符合商品房交易条件进入网签环节;
买方确认房屋权属。此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购房前应提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申请购房资格核验:
①委托意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进行申请;
②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获取购房资格电子编码后,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录入购房资格电子编码。
(2)正式签约:
中介机构在房屋网签系统录入房屋买卖合同→打印合同草稿→买方确认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三方签章(电子签章或上传合同签章页)→提交合同。
02、网签备案系统
(一)新建商品房
1.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fszj.foshan.gov.cn/)→商品房签约
2. 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https://fsfc.fszj.foshan.gov.cn/)→房产交易版块“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
(二)存量房
1.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fszj.foshan.gov.cn/)→存量房签约
2.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https://fsfc.fszj.foshan.gov.cn/)→房产交易版块“存量房签约系统”
(三)房屋网签备案情况及合同查询
如需了解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 网址:https://fsfc.fszj.foshan.gov.cn) 查询,具体路径如下:进入“房产交易”板块,在版块首页查询栏输入项目名称并点击进入具体查询项目;点击具体楼栋,出现房屋列表后,可查看具体房屋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如需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①打开网站“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s://fsfc.fszj.foshan.gov.cn),访问房产交易专栏的“自助合同查询 ” 栏目(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s://fsfc.fszj.foshan.gov.cn/loupan/contract/),使用微信进行实名认证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合同查询;
②在微信上搜索“佛山智慧房产”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页面,点击菜单栏“智慧房产”板块,实名认证后点击“我的-我的合同列表”栏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合同查询;
③安装“佛山通”APP,打开实名认证后,进入“智慧房产-住房合同” 板块,根据界面提示进行合同查询。
不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了委托扣缴业务后
都会问每月几号进行扣缴?
为什么到了扣缴时间却未扣缴?
今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委托扣缴时间
1、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24日前(包含24号当天)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当月25日,而当月25日后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次月25日(扣缴协议生效时间以及扣缴起始月份在返回的办理回执上已明确)。
2、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办理委托扣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24日前(含24日)办理好人员变动或调整,并存入足够金额,保证账户存足资金以备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5日进行扣缴,扣缴后在与应缴金额一致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资金会计入个人账户,届时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协议上明确)。
对于余额不足或其它原因扣缴不成功的,将于下月的5日和15日进行补扣,补扣不成功的,视为终止代扣(回执和协议上均已明确)。
未能按时扣缴原因
1、扣缴时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顺德农商银行等六家银行以外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签约未能成功。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的银行账户设置了某些限制(比如交易限额、二类账户等),可能影响该账户进行扣缴,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实。
3、账户余额不足,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核实扣缴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情况。
4、账户户名不符,例如个人姓名含有生僻字、银行账户户名与汇缴公积金单位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中含有括号、生僻字、其他字符(例如全角半角的区别)等,均可能导致扣款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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