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办理这个,直接影响入学!严重被查封......
购房至今
一直没办理不动产权证?
别这样,风险很大!
桂城就有居民发现
自己购买了几十年的商品房
竟无法过户至儿子名下
从而直接影响了孙子入学
😰😰😰
真实案例
20世纪90年代,A先生向房地产公司全额购置了一处商品房。A先生拿着购房合同信誓旦旦地跟儿子小A先生说:“待你以后长大成家立业,这房子就留给你和媳妇了。”
2023年,A先生的孙子作为适龄儿童准备新生入学事宜。这时,A先生需要将该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孙子才能入学。于是A先生一家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房产过户。
不料,现场工作人员告诉A先生:由于该房产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物权尚未登记在A先生名下,因此无法办理过户。图片
但由于A先生手上只有一本购房合同,且尚未在住建部门备案,当年的购房发票、收据等资料也全部缺失,连房地产公司已经注销,无法按照当前政策办理不动产权证。A先生一家当场崩溃,嚎啕大哭。图片
在工作人员了解下,原来A先生当年听信了邻居的劝告才没办证:只要不办证就一直不用交税,能省下税款。没想到因为贪小便宜,导致孙子可能无法按时入学,对此A先生表示懊悔不已。图片
目前,A先生需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图片
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
可不止于此
被查封、遇拆迁无补偿
影响积分入户......
未办理房产登记
风险多多
桂城君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对各位街坊未来持有和处置不动产存在极大隐患。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桂城君“话你知”
线下或线上
市民可这样办理不动产登记
当前,佛山市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五区通查通办功能,使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从原来的“跑遍五区”缩减为“只跑一遍”。
市民可前往桂城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或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进行自助查询,做到不动产登记服务“24小时不打烊”。
查询方式
“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
前往线下“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根据指示操作。
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
前往线下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根据指示操作。
除了线下业务查询办理,市民也可通过线上业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佛山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更新启用,通过开展掌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审批以及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的登记结果网上公开等服务,实现“自助查”“自助办”。
小贴士
“自助查”:市民可查询名下的不动产权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状态。
“自助办”:网上申请平台向银行、开发商提供一手房转移、预告、抵押等不动产登记事项线上办理入口,实现随时随地在线申办服务。
查询方式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关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点击“不动产查询”→根据指示操作。
“粤省事”小程序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点击“不动产服务”→根据指示操作。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进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进入“佛山市不动产登记”栏目→根据指示操作。
为切实保障桂城街坊们的财产权益
避免不必要的产权纠纷
请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招标条件
大沥镇浔峰洲路北延线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大沥镇浔峰洲路北延线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泌冲社区后海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南起现状长青墓园停车场前位置(与改造后的浔峰洲路终点相接),北至金峰大道辅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全长约71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横断面宽度30 米,车行道采用双向4 车道。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37573.9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2437573.96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 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7 投标人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或频发事故的,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11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5月 11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一道1号
邮编:528231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55268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邮编:52800
联系人:李宝欣
电话:0757-86700636、86700630
电子邮件:gdyouxinda@126.com
4月18日,佛山市政府官网发布,为加强窨井盖的管理,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窨井盖的统筹管理、部门职责、资金保障、规划要求、处置期限、盗窃破坏窨井盖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
其中,《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发现或接到窨井盖发生丢失、损毁、塌陷、沉降、移位、松动等安全问题通知或反映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及采取临时警示防护措施,更换、补装窨井盖的,应当在六小时内完成。
参考多地做法完善井盖管理
本次《意见稿》由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起草,其中所称的窨井盖,是指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等范围内设置的供水、排污、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公安、交通、照明设施等各类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工作井的井座及井盖。
据介绍,近年来,窨井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窨井盖权属不明、维修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而目前的法律法规规章只对盗窃、损毁、破坏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排水与污水窨井盖的巡查、维护、养护不到位等少数管理行为进行规定并设定了处罚条款,对于其他如窨井盖的应急处置机制、监管权责划分等重要事项则仅散见于一些政策文件中,窨井盖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亟须健全完善。为能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有必要进行立法。
记者留意到,《意见稿》对窨井盖的统筹管理、部门职责、资金保障、规划要求、建设标准、处置期限等都作出了明确。作为地方性法规,《意见稿》的相关条文参考了广州、天津、成都、南宁等地多涉及井盖的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山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试行)》等。
建立窨井盖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在规划要求方面,《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的规划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尽量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不易被车辆碾压的位置。
在建设标准方面,《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窨井盖应符合产品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并与地面保持平顺;机动车道上宜采用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窨井盖与其基座的连接应紧密、稳固,具有防沉降、防盗窃、防位移、防响动、防滑、易开启等功能;深度超过1.5米的检查井、工作井应当安装防坠落设施。井盖和井座应当标明类别、功能,井座还应当标明维护管理责任人名称、报修电话、编号。已建成的窨井盖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使之符合要求。
此外,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开展窨井盖的巡查、养护、维修、改造、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定期对窨井盖进行巡查、养护、维修,并做好记录。建立管理档案制度,完善窨井盖档案管理。
建立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二十四小时窨井盖报修专线电话。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抢修人员和设备,库存一定数量的窨井盖备用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对废旧、破损的窨井盖统一回收处理,对废弃的窨井盖及时采取填埋等措施处置;发现所属管理区域内其他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窨井盖缺损的,立即告知有关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协助处理。
6小时内完成更换、补装窨井盖
根据《意见稿》,发现窨井盖丢失、损毁、塌陷、沉降、移位、松动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是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警示防护措施。属于其维护和管理的,应当按时更换、补缺和修复;不属于其维护和管理的,应当通知相关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或向12345热线反映。二是网格信息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应当及时上报。三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的,可以通过12345热线举报。鼓励环卫保洁人员、园林绿化养护人员、环卫作业车司机等积极发现、反映窨井盖问题。
对于处置期限,《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发现或接到窨井盖发生丢失、损毁、塌陷、沉降、移位、松动等安全问题通知或反映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及采取临时警示防护措施,更换、补装窨井盖的,应当在六小时内完成;窨井盖凸起、沉降、开裂、破损、井盖与井框大小不符、弹跳产生声响等一般性修复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因基础沉降、塌陷等原因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修复时限不含到城市道路、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的时间。
根据《意见稿》,盗窃、损毁、非法收购、擅自移动窨井盖措施及相关警示防护措施,以及妨碍市政设施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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