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全国率先推动儿童友好街道(镇)建设
5月23日下午,广州市市长郭永航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广州市儿童友好街道(镇)建设指引》,部署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儿童友好街道(镇)建设指引》,目前是全国首部儿童友好街道(镇)层面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儿童友好街道(镇)建设的基本原则,对儿童友好空间营造、儿童友好社会治理、特色发展、组织实施作出指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首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形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广州样本”“广州经验”。要坚持统筹推进、规划引领,加快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形成儿童优先发展新格局。要提质升级儿童公共服务,持续创建社区普惠托育、公立医疗机构服务等试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对区、街道(镇)“三馆一站”以及中小学校图书馆资源扶持力度。要不断强化儿童权益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和关爱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要丰富拓展儿童成长空间,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大力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充分考虑儿童需求,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区、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地。要全面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未成年人网络生态治理工作体系,持续加强校园、校舍、校车、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管理。要凝聚工作合力,用心用情推进少年儿童工作,加快建成可爱可亲的儿童友好城市,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广州贡献。
市领导陈向新、陈勇参加会议。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黄坤明王伟中孟凡利出席
5月23日上午,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新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部署,总结我省2022年对口支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委书记、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坤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伟中,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凡利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援藏援疆办)和省援藏、援疆、深圳市援疆前方工作机构有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定扛起对口支援的政治责任,务实推进各项支援工作,推动受援地区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产业发展持续突破,智力支援效能提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取得了新成效作出了新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援藏援疆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体悟总书记、党中央的深远谋划和战略考量,切实增强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是党中央交给广东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部署以更大力度抓紧做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上。要深刻认识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是广东携手西藏新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对口支援中加强战略对接、机遇共享,助力畅通经济循环、增加经济纵深。要深刻认识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是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在对口支援中加强交流互鉴,携手推进共同富裕,在全国大局中更好发挥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稳扎稳打、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着力抓好民生支援,紧贴当地民生需求精准发力,加大力度帮助林芝、喀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当地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农耕牧殖、污水垃圾处理等建设,协同推进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安居工程、水电路暖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扎实推进产业支援,立足当地比较优势,支持农牧、食品加工、清洁能源、纺织服装、旅游观光等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兴业;加大市场协作力度,助力更多西藏、新疆优质产品直通大湾区、行销全世界。要加强人才智力支援,用好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同时向科技、文化、产业、园区管理等领域拓展,强化当地人才培养培训,推动援受双方加强科研应用合作,更好发挥科技对当地发展的支撑作用。要深化文化教育支援,协助当地开展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要增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挥党政互访的牵引作用,拓展商务经贸、教育医疗、产业发展、文化宗教等领域交流,精心组织青少年书信手拉手、结对帮扶、互访交流等活动,用心用情做好在粤西藏新疆群众服务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民族大团结。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保障对口支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省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省援藏援疆办要加强服务保障、督导监管,前方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对口支援市要在招商引资、智力支援等方面持续用力,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前方的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强化援受协作,加强沟通协调,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精准对接受援地需求,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援助项目建设,形成责任共担、联合推动的工作机制。要关心关爱援派队伍,激励干部人才在西藏、新疆建功立业。
省领导张晓强、刘雅红、邓海光,广州市市长郭永航,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项目名称:廉江市城乡融合示范区罗州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71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 0时0分~2023年5月31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及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 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2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2月、3月、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显示信用报告时间,点击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即可获取)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以上查询信息材料(材料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中标单位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须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执行。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13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13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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