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以文化复兴,打造“世界的新官窑”!
日前,狮山官窑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重燃千年窑火,随着官窑文化艺术中心的揭牌成立,打造东方生活美学中心的梦想蓝图已跃然纸上,正式宣告“世界的新官窑”扬帆起航。
“我们这次启动‘新官窑’这个项目,就是要找对一种新的打开方式,去与世界对话。”对于备受外界关注的“新官窑”建设,江西景德镇软实力研究院院长、清华文创院特约研究员彭中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从大格局去看“新官窑”,它不是一个普通的更新项目,而是一个跨界的工程,其使命是要把文化产业的障碍打通,要把古代与未来的链接打通。
“美学和生活方式是普世性的,谁会拒绝文明,谁会拒绝美,谁会拒绝美好生活?”彭中天认为,建设新官窑,本质是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
如今,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同质化竞争,导致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陷入内卷的漩涡,多了眼前的苟且,少了诗与远方的向往。南海区提出“新南海一号”计划,面向世界传播交流东方生活美学,引领人们去追求美好的生活方式,重新投入到诗与远方的闲情逸致之中,蕴含的正是中国式的智慧。
而新官窑要做的事情是,未来以官窑文化艺术中心为核心引擎,开展官窑陶瓷文化专题研究、文化引领更新发展,推动官窑文化艺术客厅、官窑粮仓美术馆、官窑国际陶艺艺术创作中心和世界生活艺术大集落地。其中,由“新南海一号”世界生活艺术大集为引领聚集多元“集事件”活动,诠释生活的艺术和艺术地生活。
彭中天指出,无论是“新南海一号”,还是“新官窑”,“新”代表的是未来,就是要找准我们在南海、在狮山这边独有的一种能传承古人又能适合当下甚至还能给世界某种启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然后通过“新南海一号”,载着我们的思想、文化、产品、生活方式重新走向世界。
“用今天的语言来讲,旧时的官窑相当于就是一个国家实验室。今天我们谈论的官窑既是地名意义上的狮山官窑,它要体现出实验室敢于实践创新的意味,更要代表国家级别的高水准。”光华俱乐部理事长、世界顶尖科学家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向宏的观点与彭中天不谋而合。
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向宏说到:“如果我们仅仅是简单的把它复原为当年的官窑的那个样子,肯定无法跟未来沟通。新官窑要通过物理空间呈现什么样的内容?这内容的营造既有‘硬’又有‘软’的产物,我们不要只注意到‘硬’的这部分有形的产品,但更多的是无形的东西,就是所谓的文化。”
向宏认为,要打造一个新官窑,首先要有一个关于官窑文化的复兴。这个文化是一个完整的文化生命体,只有当狮山官窑有了一个完整的文化生命体,新官窑才能从当中长出来。而这个时候的狮山官窑代表的是南海乃至佛山,与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
“世界的新官窑”计划是发生在中国一个小镇的一次首创,是以最小的方式做最大的课题,最终通过聚集各方力量打造出一个标准,并把它放到整个南海、佛山、广东、大湾区乃至中国与世界这样一个大格局当中去求证,去论证它的发展模式、发展机制和发展战略。
此外,在狮山镇此前举行的“水上南海”之官窑生活家论坛,向宏带来主题演讲《官窑以“水上南海”为契机和目标的狮山、南海、佛山文旅大战略》。他特别指出,要帮助狮山成为“水上南海”第一镇的目标,对于南海而言,就是要通过狮山官窑的示范案例找到一个“水上南海”的经济、产业、文化、社会的发展与当下效益的协同关系。
系列策划图示
这一切又是基于文化战略,依靠文旅与工业双重的GDP战略,来实现南海在佛山、在珠三角、在大湾区的独特差异化战略,实现一个后现代水镇水乡的中国价值、南亚价值乃至于世界价值。
对于未来的战略发展,彭中天指出“要避免同质化竞争”,要领先别人一步,去做一些创新性的实验。他强调,要长期保持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要让产业提升,一是靠科技,二是文化。而文化产业一定要与GDP贡献挂钩,形成自己的商业文化和商业品牌,最终推出自己新的商业产品。而新官窑的打造,就是通过文化赋能,使整个城市的竞争力有一个大提升。
“总之,南海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个性在哪里?我认为就是抓住‘水上南海’来发展,有了它就拥有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独立个性,同时又在广佛一体化之下保持了自己的独特个性。”彭中天最后表示,如果用一个形象比喻来描述南海的独特价值,就是人们身处南海或狮山,可以左手拥抱现代都市生活,右手拥抱水乡田园生活——这个诗情画意的美学生活,对任何人都有吸引力。
5月19日,广东机场集团佛山高明机场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达10亿元。
据天眼查,该公司是一家从事航空运输业为主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冯兴学,经营许可项目包括民用机场运营;建设工程施工、保税仓库经营、住宿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等。
据了解,机场公司主要负责本地机场的运营和管理,以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为例,其主营业务包括航空客货运输服务代理,机场贵宾厅、停车场、商业招租、广告,城市候机楼管理等。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目前形成了机场规划建设、机场运营管理和民航三大主业,截至目前,其下辖机场公司已增至7家:广州白云、揭阳潮汕、湛江、梅州、惠州、韶关、佛山高明。
据了解,中国运输机场运营机构一般采用运输机场的名称进行命名,不少新建运输机场在申报命名前会成立以运输机场拟定的名称为名字的运营管理企业,因此广东机场集团佛山高明机场有限公司的成立或许意味着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极有可能命名为“佛山高明国际机场”。
公司注册也标志着正式进入筹备阶段,也意味着机场建设和运营正式迈入专业化之路。
2023年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选址高明的新机场将争取在今年内动工。5月6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临空地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是广东省第三大枢纽机场,也是目前粤西片区唯一的枢纽机场。预计近期(2035年)旅客吞吐量将达到3000万人次,远期(2050年)达到5000万人次。该机场已纳入2023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估算总投资超500亿元,为民航最高等级4F飞行等级。
列明禁止乘客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
六大类影响容貌、环境卫生行为
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资金保障
......
5月23日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
作为广佛首个协同立法项目
《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打造两市轨道交通的统一规则
推动和引领广佛全域同城
同时
《条例》也打响“轨道上的大湾区”
协同立法的第一枪
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规则衔接
机制对接、制度协同提供有力的样板
亮点逐个数
1、授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行政处罚
“轨道交通是广佛同城的排头兵。”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一开始便说明了选择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作为广佛首个协同立法项目的原因。
据介绍,自2010年广佛线首通段通车以来,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3号线首通段,广州地铁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已经投入运营,4号线一期、11号线、2号线、二期等多个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进入工程建设和准备阶段。目前广佛地铁运行总里程达到38.84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50.17万人次,最高峰客流量达到67.72万人次,已经成为广佛两地交通运输的主力军。
然而,随着佛山轨道交通开通的里程越来越多,管理的工作量与难度也越来越大。对此,刘高林表示,目前,佛山轨道交通面临执法力量不足,跨区协调难等问题。《条例》根据行政处罚法,并参考广州、上海等地的授权执法模式,在第五条中明确授权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相关公共事务实施行政处罚,从而提高佛山轨道交通执法效率,提升佛山轨道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安全水平。
2、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陈卫东表示,《条例》的亮点之一是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资金保障。
他指出,轨道交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而且具有公益性,这就需要政府统筹考虑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条例》第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资金保障,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而在第11、12条中,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做出了相关规定,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陈卫东认为,TOD等模式的出现,显示公共交通一直引领城市发展,轨道交通高强度的投资必然带来沿线的投资的增长。如何使得轨道沿线产生外部收益能够内部化,《条例》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路径,也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3、设置“安全保护区”保障安全
为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详细阐述了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条例》列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应当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具备条件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巡查制度。
“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包括: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车辆基地、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的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出入口、通风亭、控制中心、变电站、集中供冷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十米内;过江隧道、跨江桥梁外边线外侧一百米内。
《条例》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七大类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活动时,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应急措施,并在作业前征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而该七大类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敷设、埋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电焊、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等等。
4、列明禁止手机外放声音等行为
《条例》第十七条列明了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规范运营,提升服务质量的相关措施,共分十类。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提供乘客遗失物招领服务;合理配置急救药箱及体外自动除颤仪等设备等。
《条例》还禁止六大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包括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随意涂画张贴、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等。值得一提的是,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被列为禁止行为之一,而车厢内进食则未被具体列为禁止行为。
除此以外,《条例》还列明了多项禁止实施的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以及禁止实施的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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