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多管齐下抓好审计整改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州市不断深化审计整改监督协作,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将审计整改走深走实,落地落细。一是加强审计机关与巡察机构的协同联动,深化“巡审结合”,共享资源成果,移送问题线索,相互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力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形成“1+1>2”的监督成效。二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工作,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座谈、专题询问等工作,督促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2022年法治广州建设考核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予以扣分。四是加强审计机关与组织人事、主管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标本兼治和行业规范治理,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五是审计机关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审计重点内容,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到位情况,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力戒审计整改“走过场”,强化审计整改“回头看”。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全市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创建一批社会组织示范阵地,示范带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现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设首批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遴选一批优秀的领军人才,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学习指导、服务支持等功能,激励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工作室负责人要求
1.政治过硬。工作室负责人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贡献突出。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行业发展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走在前列,原则上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劳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行业荣誉的先进个人。
3.引领性强。工作负责人应为行业“领头羊”,组织管理规范,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一般为社会组织秘书长以上的管理层,专职人员优先。
(二)工作室要求
有固定场所(可与社会组织场所共享);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有可观可学的展示阵地(能接待参观学习)。
三、工作室职责
(一)树标杆。以工作室建设为新起点,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成社会组织领域以及所在行业领域的排头兵。
(二)抓项目。工作室负责人要带头推进行业标准创制、平台搭建、交流发展、项目对接、科技攻坚等工作,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意见。
(三)育人才。工作室要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助力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人才。
(四)传经验。工作室负责人通过社会组织学习大讲堂、座谈会、开放日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及行业人员讲授社会组织管理课、行业知识课。
(五)促发展。聚焦社会组织宗旨,强化促行业发展职责,发挥协商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在广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示积极作为。
四、评审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各区民政局、各处室结合掌握情况向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推荐相关人才。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照工作室建设要求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自荐。
(二)评审发布。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挂牌运作。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授予获评对象“广州市社会组织XXX工作室”牌子,并推动工作室运作。
运作期间,工作室负责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并被处理,或离开该岗位的,该工作室自动撤销。
五、激励措施
工作室负责人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对象;工作室所在组织作为外单位学习考察的优推对象;工作室及所在社会组织服务成效列入社会组织宣传信息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媒体、简报、信息、交流大会、党建展览馆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介。
六、工作要求
请各区民政局、各处室和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发动,广泛挖掘、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人才,并于7月10日前将《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申报表》及其有效证明材料,发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邮箱:545980080@qq.com)。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许哲凌,联系方式:020-83178700)
区属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和会计监督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规定以及2023年荔湾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荔湾区财政局将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公开抽取5家代理记账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随机公开抽取5家代理记账单位,开展业务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