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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5-30     人气:69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840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7,949.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7,949.7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红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湾三路14、16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①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②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网页打印件)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石湾镇街道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8382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新路16号绿巢智谷331号


联系方式:0757-82960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华


电  话:0757-8296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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