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村委会后山园地项目中标公示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于2023-5-30就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村委会后山园地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731)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村委会后山园地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广东国动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3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元/年) | 是否中标 |
1 | 广东国动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30000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6月5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5月30日
2023-05-30 16:2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荔湾区召开2023年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荔湾区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5月18日下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会议,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广州市涉环保“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涉环境领域专项小组会议精神,通报了荔湾区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部署,讲解了《广州市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区住建园林局、城管执法局、规划资源分局以及茶滘街办事处分别就需重点关注的涉环保“邻避”项目做情况介绍。
荔湾区环委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局长郑占红强调,防范和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楼企相邻”问题做到“六个要”,力争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群体性事件“零发生”、确保扎实稳妥推动“邻避”项目落地建设),全力服务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选址要科学。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选址,严格落实综合决策、科学论证要求,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决策依据,避免项目选址埋下“邻避”问题隐患。
二是建设要抓紧。依法推进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稳评等前期工作,盯紧盯实项目进展,尽可能推动项目施工进度,减少不可控风险。
三是苗头要盯紧。加强舆情管理、情报收集、风险研判和预警预报,准确把握项目敏感环节,坚决防止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发生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
四是信息要共享。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既要指导本行业、本领域抓紧抓实“邻避”风险防控工作,又要加强部门间风险防控协同,共同防范化解项目“邻避”问题。
五是处置要妥当。健全完善风险排查、研判预警、舆情应对及应急处突机制,落实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属地维稳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协调联动机制,妥善应对环境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宣传要加强。把科普宣传贯穿于“邻避”项目建设全过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组织群众实地参观考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信息,争取群众认同支持。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年05月30日上午10:00就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官田侧6出租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官田侧6出租项目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竞得者 | 湛振锋 | ||
中标金额 | 55000元/月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元/月) |
1 | 湛振锋 | 55000 | ||
2 | ||||
3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至 2023年06月02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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