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考古调查工作完成的函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考古调查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工作是以对地块全面踏查的方式进行,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考古调查工作报告2820.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20230508)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南沙区大井村更新改造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南沙区大井村更新改造地块考古勘探工作报告》,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大井村为广州市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1.4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71公顷,环境协调区5.48公顷(包括大井直街西侧环境协调区、庐前山环境协调区),地块范围内存在南沙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8处、传统风貌建筑3处、广州市历史建筑1处。根据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旧村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及庐前山环境协调区范围内将不开展建设工作,故本次考古勘探工作不涉及上述区域。
今后,上述区域如需开展建设活动,须按规定做好相关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事先报我局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二、地块中部北侧区域发现5座墓葬,推测其年代为明至民国时期,价值一般,已随工清理。此外,未发现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需要做进一步考古发掘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在此范围内继续办理工程建设其他手续。
三、由于本次考古勘探是对重点区域采取普通勘探的方式,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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