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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隆庆、和安、锦绣片区微改造(隆庆、和安、锦绣小区)工程检验监测服务询比文件

时间:2023-05-31     人气:299     来源:金花街     作者:
概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金花街隆庆、和安、锦绣片区微改造(隆庆、和安、锦绣小区)工程检验监测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隆庆、和安、锦绣片区微改造(隆庆、和安、锦绣小区)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二、最高限价

  本次服务最高限价97.14万元,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并计算填写出报价总报价。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注: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附件7:初步检测清单,(检测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基础,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三、服务质量及周期

  服务质量:工程材料检测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材料检测服务,出具真实、公允的成果文件,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本次询比活动接受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计取:各报价单位在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0%区间报价,材料检测服务收费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2.结算方式:参考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最终按相关部门审批的概算作为计费基数,按双方约定下浮率计算。

  3.风险预知: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均须遵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发包人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财政局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属发包人违约。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及时提交检验监测报告。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3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6月8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6月9日上午 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1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020-81008696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 秦工、吴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92、020-66341752   

  附件:20230530金花街检验监测服务询比文件(定稿).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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