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
项目概况
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3021
项目名称: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4,0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4,06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必须在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三项材料扫描件之一:(1) 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2年或2023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石门大沥小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信盈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5515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沥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奇景路1号怡翠尊堤尚园2座6层6010
联系方式:0757-81265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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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专业博士!
6月10日至6月30日
南海面向海内外
计划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
快来报名!
一、招聘对象
计划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分为经济金融与管理类、规划与建设类、现代产业类3类。
二、资格条件
01、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相近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研究方向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及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三)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每位考生只能以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原则上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0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现场资格复审、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0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此处进入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相关表格后连同以下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b_bb@nanhai.gov.cn)。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④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02、资格审核
2.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核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按相近专业报名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若成绩单为外文,需提交翻译后的中文版成绩单。
4.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03、综合比选
1.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考核环节人员。
2.对于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岗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面谈考核比例。
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可正常开展面谈考核。若出现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视情况将此岗位部分招聘计划数调配至其他岗位。
04、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谈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谈考核准考证。考生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谈考核资格。
05、面谈考核
1.面谈考核重点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谈考核成绩在面谈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谈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06、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07、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有关信息在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情况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否则取消聘用。
08、递 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综合专业素质、面谈考核成绩、岗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四、工作安排和薪酬待遇
01、岗位聘任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入职时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直接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02、试用期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原岗位继续聘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03、工作安排
正式聘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结合其专业和特长统一安排到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04、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在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方面按所认定的人才类别和层级,可执行佛山市及南海区两级的现行有效政策。
五、职业发展
在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间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咨询电话0757-812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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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载报名表等相关附件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中医院1号楼2楼CCU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将1号楼2楼现有注射中心改造为心血管内科重症监护室(简称CCU),拟设置病床13张,其中包含单间的负压病房2间、中央监护区、医护办公室、示教室、重点病种办公室及相关配套用房,改造面积1026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94,229.4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194,229.45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办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相关社保证明要求同招标公告第4.6.4款。】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中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邮 编:528300
联系人:曾小姐
电 话:0757-8306712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7-83332518
传 真:0757-83332578
电子邮件:zgydf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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