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黄坤明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审计监督、巡视巡察、退役军人工作
黄坤明主持会议
5月31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同时套开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做好我省退役军人工作。省委书记黄坤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教育强国、建设什么样的教育强国、怎样建设教育强国”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锚定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奋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牢基础教育这个基点,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县域基础教育振兴,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继续把“双减”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生态;抓住高等教育这个龙头,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高水平建设“双一流”大学,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教育数字化,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要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推动高校深度参与省重点科研工程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源源不断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更好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发挥毗邻港澳、联通世界的优势,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吸聚和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持续深化教育高水平开放合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视和关心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凝聚起建设教育强省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完成好我省今年各项审计任务。要紧扣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大审计力度,精准揭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紧扣财经领域防范化解风险加大审计力度,继续做好稳经济系列政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源头治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紧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审计力度,推动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腾出更多财力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更多资源要素注入县域发展和强镇兴村。要紧扣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传承审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塑造职业精神,提高专业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各地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共同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准巡视工作新定位新要求,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行动上。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促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整体合力。要加强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视铁军;对标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要求,抓紧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巡视信息化建设。
会议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我省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用心用情把退役军人安置好使用好,抓好就业安置,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基层一线、推进乡村振兴。要健全待遇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医疗、养老、住房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待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水平。要深入推进拥军工作,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推动部门、军地间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
《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
自护自救有方
@每个人
开展一次家庭安全隐患排查,
守护亲人平安
@村干部
组织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
保护致富成果
@社区工作者
进行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
防范小区“杀手”
@企业职工
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摸清求生通道
《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
要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科普大礼包助你一臂之力
@学校师生
校园安全知识
@每个人
家庭防火隐患排查
@村干部
农业机械使用安全常识
@企业员工
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谨防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检维修安全管理要点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又叫高空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事故的预防措施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的物体在惯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触电
触电
触电是指当人与电有直接接触时,感受到疼痛或甚至受到伤害的意外事故。
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坍塌
坍塌
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伤害、伤亡事故。
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
电焊气割“十不准”
@企业主要负责人
如何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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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这八步请收好
第一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定岗位、定人员
2. 定安全责任
3. 定责任考核
第二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1. 策划制度框架时,至少包括以下要素:适用范围、安全职责、管理要求、记录表单。
2. 策划制度内容时,依据如下:
(1)现行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2)上级单位的通知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3)本单位生产经营范围、特点、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
3. 编制制度内容时,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第三步: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1. 在风险辨识、评价基础上,通常将风险等级较高的部位确定为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
2.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确定为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
3.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台账,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步: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
1.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2)可参考属地重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
(3)没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的,参考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2. 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
(1)为便于基层人员排查并判定隐患,可编制重点部位事故隐患排查表。
(2)排查形式和频次:
单位级综合安全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部门级综合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专项安全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班组长和安全员检查,每周至少1次;
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
作业岗位人员班前、班中、班后隐患排查。
(3)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和隐患整改通知单。
第五步:事故隐患分类、分级和公示、上报
1. 事故隐患分类方法
(1)事故隐患按治理责任:如事故隐患责任部门。
(2)事故隐患按发生频次:初次发生和重复发生。
(3)事故隐患按专业特性。
2. 事故隐患分级方法
(1)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也可将一般事故隐患再进行细分。
(2)重大事故隐患参考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
3. 事故隐患公示
(1)公示频次:至少每月一次。
(2)公示方式:公告栏、信息化平台、事故隐患通报、微信群、会议、班组活动等。
(3)公示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所在部门 / 部位、治理责任部门和治理完成情况等。
(4)对无法及时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在事故隐患所在位置或场所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员工公示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治理措施及应急措施。
4. 事故隐患上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
(2)非本单位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等情况。
第六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及其实施
1. 编制治理方案、治理措施,治理方案包括下列要素: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装备物资的落实;
(4)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派人值守。
3. 保存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第七步: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效果评价
第八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统计分析
1.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 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预测事故隐患发生的趋势,是作为安全生产趋势预测预警的有效手段,统计分析方法包括:
(1)按事故隐患特性,如消防、电气、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等;
(2)按造成事故隐患的原因,如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等;
(3)按事故隐患发现部位,如仓库、变配电室、厂区环境等;
(4)按事故隐患发现时间,如月度、季度、年度等;
(5)按事故隐患级别,如一般、重大、重点、其他事故隐患等;
(6)按事故隐患发生的频次,包括首次、重复等。
3. 形成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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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任尚云
●编辑:邢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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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302-440607-04-01-645546 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红云路以北、龙岩路以东地块一。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687.51㎡,容积率上限2.3,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6181.27㎡,计容面积约47581.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81.27㎡(含600㎡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地上建筑限高60米。主要建筑功能为商业、服务型公寓和酒店(酒店式公寓),打造成为园区内高端舒适的生活服务配套项目。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建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
2.3 本项目总工期为851日历天,(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详见合同约定,设计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经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完成全部施工及采购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总工期为30000元/天,关键节点工期为10000元/天)。关键节点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等)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6,731,344.28元,最高投标价为¥273,065,648.83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和使用功能需求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含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室内外(含样板房、招商中心及招商中心软硬装)装饰装修(精装修含软装设计及陈列指导)、幕墙、消防、人防、空调、电梯土建、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室外市政(含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园林景观、室外照明(含泛光如需)、海绵城市、燃气工程(预留接口)、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含满足本项目绿建等级要求的全部设计内容)、建筑节能、厨房(如有)、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标识导视,车位划线、室外园建导视、建筑外立面标识、门牌标识、临时标识等)、永久用电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单体设计、海绵城市专篇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设计配合服务。(具体配合服务详见合同条款)。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含施工报建、四价备案(如有)、合同备案,竣工备案,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及本工程全部的工程保险、地形及建构筑物监测检测(不含按规范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工作)、完成施工相关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试运行费(整体工程调试、技术交底、运营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含护坡)、基坑支护、超前钻(如采用灌注桩)、建筑、外立面装修、结构、室内外(含样板房、招商中心及招商中心软硬装)装饰装修(精装修含软装)、样板房(如有)、给排水(含供水工程)、电气(含10KV线路、高低压配电的永久用电工程)、弱电(含通讯、智能化、信号覆盖及光纤到户等)、燃气工程、有线电视、通风空调、消防、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环保节能、泛光照明、标识导视、信报箱、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含红线内外市政管网接驳及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室内设备设施(包含电梯采购及安装)、供电工程、发电机、人防、防雷、充电桩(若有)、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含车位划线、室外园建导视、建筑外立面标识)、白蚁防治(白蚁预防包治期限15年)、周边配套用地的景观工程实施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6 承包方式:设计费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设计费”总价包干;工程建安费采用工程建安费用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1)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满足概预算的编制要求,满足本阶段的设计审查或施工需要,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满足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有),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性负责。
2)须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3)永久用电设计(含10KV线路):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相关机构的审查。
4)海绵城市设计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建质函[2016]18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12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达到相关国家和省、市级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5)概算编制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6)限额设计要求:工程建安费暂定签约合同价≥工程建安概算费≥承包人报审的施工图预算工程建安费(不包括暂列金、材料价差、因政策调整导致的价差及索赔反索赔费用),不超过发包人有关的限额设计指标的要求(如有)。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承担施工和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建筑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建筑类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获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和“设计类企业”类型诚信编号)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
①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
①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6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4.9.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不少于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9.2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注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上述人员(含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提供)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11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11.1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①如属于在建项目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属于已完成项目的,以联合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联合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前期资料(招标人已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自行复核、参考)。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目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年6月2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8776873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梁工、霍工
电 话: 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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