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共新建五条道路,分别为齐赞路、新庆路、横三支路、纵十一路、规划12米路。其中齐赞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395.128米,红线宽度20米;新庆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273.119米,红线宽度30米;横三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414.647米,红线宽度18米,;纵十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265.322米,红线宽度34米;规划12米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75.295米,红线宽度12米。本项目建安费约8164.51万元。
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2.3 服务周期:
2.3.1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工程设计周期计划为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3.2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为完成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设计等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及景观接驳;具体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等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发包人整理相关意见及证明文件;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方案调整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56,649.55元。
2.5 承包方式: R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12月至 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 528311
联 系 人: 何邦祥、李宜恒
电 话: 0757-27388183、0757-273888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基一路2号二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卢丽珊、高洪骏
电 话:13249640129、18927721196
传 真:0757-83201120
电子邮件:gpdifsydzbdl@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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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604-47-03-10331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77万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39万m²。项目地下三层,地上三十八层,总建筑高度为196.35米,总投资约:72934.16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为泛光照明施工图深化设计、泛光照明系统(含灯具及附件、供电、控制系统及防雷接地)材料、设备供货(包括运输及储存)、现场安装、检验检测、调试及验收、培训及移交、维护保修等完成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的一切工作。
2.3标准工期:194日历天,计划工期:19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包括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上述工期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停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3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界面、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和说明,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正常运行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泛光照明施工图深化设计、泛光照明系统(含灯具及附件、供电、控制系统及防雷接地)材料、设备供货(包括运输及储存)、现场安装、检验检测、调试及验收、培训及移交、维护保修等完成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的一切工作。
②所有灯具、附件及相关支架、吊架、固定件、型材的供应、制作与安装均包含在泛光照明系统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泛光照明图纸、技术需求书、灯具选型说明书、灯具规范中所提及的与灯具相关的所有节点以及据此深化并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所示安装节点。
③包含与泛光照明系统施工相关(如供电、控制系统、幕墙、防雷接地等)孔洞的定位、开孔、封堵、补胶及相关配合等工作。
④完成泛光控制系统调试。
⑤实现与智能化专业和佛山市季华路景观照明控制系统对接,并达到相关验收要求。
⑥办理泛光照明的报批手续。
⑦其他上文未涉及的为保证泛光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工作均包含本次合同范围。
2.6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深化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措施费、包检验检测、包调试、包报批、包验收、包培训、包移交、包质保等,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以中标价进行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须达到合格标准。必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取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其中之一的资质:
4.2.1.1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1.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园南大街星星花园国际花园2期2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829026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034163
电子邮件:3531447684@qq.com
嘉华汇城东镜凯德花园配套幼儿园开办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嘉华汇城东镜凯德花园配套幼儿园开办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3-2968),于2023年6月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一、招标文件部分 |
|||
1 |
附表四《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 |
二、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
附表:
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00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的,得6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2-4年(含4年)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年(含1年)以下的,得1分; 2)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的得9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技术负责人 |
15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10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9年(含9年)的,得8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6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4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9年(含9年)的,得2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25年或以上(含2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5分; 具有15年(含15年)至2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 具有15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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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0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1)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含8年)以上的,得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7年(含7年)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含5年)以下的,得1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 具有5年(含5年)至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 具有5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得2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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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8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1)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4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的,得4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1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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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12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深化设计工作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及安全等要求: 1)拟投入其他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2) 上述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注:①同一人员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②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的网站查询截图;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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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资源调动能力(指挥长) |
10 |
拟委派指挥长: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委派的项目指挥长由投标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担任的,得5分;由投标人副总经理级别人员担任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副总经理级别人员需提供投标人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任命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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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
30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 (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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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 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20分(不含)-30分(含)。 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10分(不含)-20分(含)。 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0分(不含)-10分(含)。 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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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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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人员均不可兼任。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止前近一个月(即2023年05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母公司,含分公司)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民建、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建设单位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负责人业绩为近5年业绩(2018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签字人员为准,上述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为准。如上述材料未能证实该业绩人员,则需提供拟派人员任职该业绩相关负责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提供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毕业证时间为起始计算日期。
2、【项目管理班组答辩】:
①、答辩人员组成:
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等(不超过2人)。
②、答辩顺序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依次在1~N(“N”值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成功的单位数量)号球中随机抽取一个球号,按球号从小到大的优先顺序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顺序。【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抽取号球】
③、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根据答辩开始前确定的答辩顺序。投标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④、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具体通知时间以答辩开始前1小时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⑥、答辩时长控制:控制在10分钟内。
3、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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