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工党召开“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
6月2日,市农工党召开“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市农工党主委江英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委刘健雄、黄泽勇、邓西龙,秘书长夏凤华及市农工党常委等出席会议。
会议由刘健雄主持。会议传达学习省农工党、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有关会议精神,对市农工党开展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江英桥强调,全市农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工作举措,与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市农工党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这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江英桥要求,各基层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虚功实做、实功细做,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主题教育形成声势、富有成效。
来源: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 李子元
信宜市公共卫生应急医院新建项目(精神病防治区)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信宜市公共卫生应急医院新建项目(精神病防治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3-2695]于2023年05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更正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部分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9、工程款支付:
(3)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当累计付款至审定造价建安工程费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结算审定后 28 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施工合同条款第十九条工程价款的计算及支付19.2各单项工程的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
19.2.2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当累计付款至审定造价建安工程费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结算审定后 28 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现更正为:
建安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
1)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的25%。
2)预付款使用情况监管:预付款仅限用于本项目的工程,承包方不得挪作他用,预付款支付至承包方公司账户后30天内,承包方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预付款资金专用账户,将预付款全额转入预付款资金专用账户,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对预付款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预付款的支付需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分三期平均扣回,直至全部扣回为止。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前7个工作日内开具预付款保函 (保函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
4)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预付款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分三期平均扣回,直至全部扣回为止),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28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3年06月04日
5月31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陈雄桥率队到海幢寺调研,并看望市政协常委释光秀法师。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主任王普华陪同调研。
陈雄桥一行实地调研了海幢寺规划建设、园林景观、日常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海幢寺住持释光秀法师介绍了海幢寺的历史和现状,汇报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岭南禅宗园林艺术、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化交流,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和自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陈雄桥表示,海幢寺不仅是我市重要的佛教寺庙,也是重要的旅游景点,寺内建筑和园林景观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近年来海幢寺积极弘扬岭南禅宗园林艺术,促进大湾区文化交流,为推广佛教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继续弘扬好岭南禅宗园林艺术,积极引导信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陈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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