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穗社管批〔2023〕30号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
你们关于成立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成立登记。该中心业务主管单位为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应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依时提交年度报告;开展有关规定所列重大事项的,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测绘工作 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通过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测绘工作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对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和用地进行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测量、勘测定界定桩、地籍测绘、房产测绘、零星测量、权属套图、无人机航测等,预计房屋征拆面积约13884平方米。
2.服务地点:荔湾区。
3.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及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测绘成果。
4.服务工作经费:暂定金额273306.77元,最终按实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注: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3.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测绘专业是指测绘、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理信息、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和工程勘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73306.77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注:本项目总预算为273306.77元,项目预算金额是询比人依据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情况测算得出,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仅供参考。
2.报价人参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国测财字[2002]3号、财建[2009]17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具体服务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房屋和用地测绘参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国测财字[2002]3号、财建[2009]17号进行计费。房屋和用地测绘数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为按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不变,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按报价文件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进行计价收取。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06 月 05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06 月 09 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06 月 12 日上午 9:30—10:30 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401房,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0503517
询比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3115093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06月05日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5月30日上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总支书记陈熙主持召开主题教育学习会。
(会议现场)
站党总支委员、副站长郑江南首先以《鉴往知来 砥砺前行》为题讲党课。党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介绍了站的历史、工作职责变迁、监督的大型工程等,结合业务工作提出了破解难题、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设想。
党课结束后,召开支部(扩大)学习会,与会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专题党课内容进行研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党课的激励启迪,今后要珍惜当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把对单位的荣誉感转化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为全市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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