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名钵底基、杨社塘、坎口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名钵底基、杨社塘、坎口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美村第一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停车场,占地面积12亩(出租6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塘美村东埔路东一巷斜对面,永旺工棚旁;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2万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440900010400103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增城新塘奥园康威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万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塘美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5、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社长 联系电话:1371948223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6月05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狮山地块1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美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停车场,占地面积30.3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奥园康威B座对面;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3万元/亩/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半年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4409000104001004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增城新塘奥园康威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3万元/亩/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塘美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5、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3668920344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6月05日
(图:为郭村幼儿园的幼儿在跳舞表演)
(图:为郭村幼儿园的幼儿颁发绘画比赛奖状和礼品)
(图:由社区工作人员为幼儿讲通福桥故事)
儿童,你们是花开的种子,未来的希望和梦想的源泉。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伴随着开心的笑声和掌声。6月1日是孩子最欢喜、快乐的日子,今天,石围塘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秀水社区联合郭村幼儿园、五眼桥幼儿园开展欢庆“六一”儿童节活动。全园老师和小朋友、家长欢聚一堂,共度美好时光。
本次活动幼儿和家长一同参与游园活动,尽享“六一”儿童节的欢乐和喜悦。现场孩子们欢声笑语不断,不时响起阵阵掌声,孩子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每个孩子乖巧地听着老师的指挥,在各个摊位上游玩,游园会环节更是将活动现场推向了高潮,大家都激情澎湃。
在一片欢乐的笑声中,活动为小朋友们送上节日的礼物,让孩子们感受到社区的关爱,同时更加强了社区、幼儿园和家庭彼此的联系,护航孩子们的阳光成长,让他们在活动中度过一个幸福、难忘的“六一”儿童节。
为积极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充分发挥传承“筑通福之桥,为幸福奠基”的理念,秀水社区在五眼桥幼儿园为幼儿开展了一场关于讲述通福桥历史故事的活动。通过讲故事形式告诉幼儿本地通福桥的来历、了解历史人物,见证通福桥四百年的岁月变迁。
通过社区活动进校园,密切社区、学校、家长的联系,同心守护儿童成长,营造好、维护好石围塘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关心关爱,进一步增强幼儿、家长对文物的认识,树立“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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