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评估工作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评估工作 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通过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评估工作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对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上需进行评估的建(构)筑物、附属物、土地及资产等进行评估;负责现场实勘、调查近期周边房地产、土地及资产市场状况;完成询比单位在具体项目中提出的其他评估要求;对实物资产做证据保全;按照询比单位的要求提供正式真实、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中选人应参与询比单位组织的相关项目协调及咨询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对评估报告以及与估价有关的检查、审计等,预计房屋征拆面积约13884平方米。
2.服务地点:荔湾区。
3.服务要求:
①按要求时间完成每项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法、合理,并负责对评估结果解释。对评估文件和资料,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并绝对保密,非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未经询比单位(征拆实施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②评估资料的保管要求:对评估报告所涉及的资料,中选人应按评估项目建立档案,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
③评估报告数量:由于目前无法预估评估案件数量,中选人应根据询比单位或动迁单位的固化数据要求,对每一经营户分别出具评估报告1式5份。
4.服务工作经费:暂定金额 530409.1 元,最终按实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资格(或备案证)、房地产估价资格(或备案证)和资产评估资格(或备案证),提供证书或备案证明扫描件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或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注册)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证的。
4.本次询比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530409.1 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2.①资产评估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为计费标准;土地评估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为计费标准;建(构)筑物及附属物的评估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为计费标准,中标人在上述计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统一的投标折扣率(单位:%)。②省、市、区未发布新的收费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计费,若省、市、区发布新的收费标准的,则以询比单位或区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标准计算。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③单项评估业务支付的评估服务费金额=单项评估业务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1-下浮率)。 ④以上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为按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不变,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按报价文件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进行计价收取。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06月0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06月0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06月 12日上午 9:30—10:30 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401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0503517
询比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3115093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06月05日
6月2日下午,增城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分析增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霍阳出席。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永盛,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廖平,副区长张英智分别作相关工作部署。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浩宏主持会议并解读《增城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
赵国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怀,为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赵国生强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关乎地区长远发展及和谐稳定,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区上下要聚焦关键重点,坚持教育预防为主、打击治理为辅,下真功、动真格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要突出抓好学校教育管理,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抓实抓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塑造良好心理品质和高尚思想品德。二要扎实做好预防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强化家庭教育、网络安全管理、社会关爱预防和干预工作,形成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保护的强大合力。三要依法从严惩治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治理,重拳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未成年人自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利益。四要持续深化宣传引导,注重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优化宣传方法,强化舆情监测,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五要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统筹协作,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上,增城区教育局和两所学校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增城区领导罗干政、祁森林、曾鸿斌、陈一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冬玲,区直局以上有关单位、各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各派出所所长,各镇街教指中心主任,辖区初、高中(含技工院校)校长参加会议。
(图:居民参与控烟知识问答)
(图:为居民提供义诊服务)
今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为了推进无烟广州建设,倡导无烟生活理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近日,彩虹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举办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搭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海报、发放宣传物料、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等多种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居民科普烟草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倡导无烟文化,呼吁居民关注身体健康,远离烟草。本次活动6名劝导员戴章上岗,义诊咨询55人次,派发控烟宣传折页、控烟海报及控烟纸巾、毛巾等220份,增强公众健康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控烟行动的氛围,共建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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