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黄埔区开放大道北(广惠高速−兴龙大道交叉口)绿化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开放大道北(广惠高速−兴龙大道交叉口)绿化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开建管函〔2023〕100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你中心提供的资料,所报黄埔区开放大道北(广惠高速−兴龙大道交叉口)绿化建设工程分为道路绿化工程和园建工程。其中道路绿化面积较大,但是不涉及下挖;园建工程面积约1300平方米,虽部分涉及下挖,但面积不足3万平方米,且不在我市已划定的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在建设前可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征询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意见的函》(穗自来水函〔2023〕28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你司提供的项目最新信息,所报白云区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未达1万平方米,且不在我市已划定的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在建设前可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报来《关于征询办理广州(花都)临空数智港地块启动区一期用地的考古勘探工作的函》(穗花土储业务函〔2023〕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广州(花都)临空数智港地块启动区一期用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出让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所需经费和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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