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23年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家政服务机构、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市家庭服务联合会:
为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相关政策落实,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家政从业人员遴选相关工作,现将《广州市2023年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发动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申报。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报送遴选推荐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至我局(特种商业处),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wwtzsyc@g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23年度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
2.各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晓雯,电话:88902806,邮箱:swwtzsyc@gz.gov.cn)
附件1
广州市2023年度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
一、申报对象
在穗从事家政服务业工作,直接提供家政服务的一线从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目前在我市家政服务机构从事家政服务一线工作,且截至2023年5月1日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以下列第(1)、(2)项材料其中之一作为凭证:
(1)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记录或凭证;
(2)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培训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含外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农合;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记录或凭证。
3.持有家政服务相关培训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行业或企业颁发的培训证书等);
4.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注: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不作为申报基本条件,但申请迁入居住地所在地所属公共集体户的人员,需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相关迁入手续)
(二)补充条件。
对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广州市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累计个人的入户积分。
广州市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备注 |
基础指标 | 1 | 合法稳定住所 | 1.在广州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8分; 2.在广州市累计居住年限:(1)合法产权住所(20分):(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既有合法产权住房、又有合法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选择其中一项计分。 |
2 | 合法稳定就业 | 1.以在广州市家政服务机构累计从事家政服务一线工作3年为起始点开始计分,每满1年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 2.在广州市家政服务机构从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2分。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满1 年计2 分。 | 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外来工医保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异地转入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计算年限。 | |
3 | 年龄 | 1. 18—40 周岁(含40 周岁)(30 分); 2. 40 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2 分。 | 动态调整,最低为0 分。 | |
加分指标 | 1 | 文化 程度 | 1.本科及以上学历(30分); 2.专科(含高职)(20分); 3.高中(含中职)(10分)。 |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
2 | 技术 能力 | 1.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及以上(20分) 2.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为高级(10分) 3.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为中级(5分) | 职业资格证书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经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院校和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 相关证书查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jndj.osta.org.cn/ | |
3 | 表彰 奖项 | 1.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 2.个人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 分); 3.个人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项和称号(10分); 4.个人获得广州市直机关或各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奖项和称号(5分)。 5.个人获得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30 分)。 6.个人获得一等功(首次20 分,累加每次5 分);获得二等功(首次10 分,累加每次2 分);获得三等功(首次5 分,累加每次1 分)。 | 1.只计个人在广州市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 2.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同奖项可累计计分。 3. 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情况(指标内容5-6)不受上述限制。 | |
4 | 个人 加分 | 取得家政“安心服务证”(15分)。 | ||
5 | 企业 加分 | 由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企业、省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广东省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5A级、4A级企业推荐从业人员(5分)。 | 1、提质扩容领跑企业名单详见1、《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fgw.gz.gov.cn/gkmlpt/content/5/5881/post_5881552.html#481) 2、2021年度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http://hrss.gd.gov.cn/slh/xxl/gsgg/content/post_3766888.html) 3、2022年度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以正式公布通知为准 4、2022年度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企业名单的通知》(http://rsj.gz.gov.cn/ywzt/jycy/tzgg/content/post_8964172.html) 5、2022年广东省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结果详见《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2年广东省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结果的通知》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8789501.html |
注:以上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日(企业加分项除外)。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广州市2023年度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申报表》
2.身份资料。申请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随迁配偶资料。申请人员的随迁配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4.随迁子女材料。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2)迁入直系亲属拥有的房产,提供亲属身份证复印件、与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亲属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3)迁入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的,提供个人无自有房产承诺书,并提供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的地址及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4)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提供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地址及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5)迁入居住地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6.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
7.家政服务相关培训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行业或企业颁发的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协议的提供劳动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凭证或转账记录、培训证明材料)
9.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个人参保证明和缴费历史明细表);
10.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记录或凭证;
11.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
12.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用人单位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基本条件,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情况和对应资料的原件,在材料的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在《申报表》上加注单位审核意见以及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提供如下辅助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用于区商务部门核查用人单位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家庭服务”或“家政服务”);
(2)经营业务情况说明盖章原件(结合家政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用于区商务部门核查该从业人员是否从事一线家政服务)。
用人单位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辅助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单位所在地的区商务部门。
(三)区商务主管部门遴选。
区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照广州市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对参与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进行打分排序,并将推荐汇总表(见附2)、相关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wwtzsyc@gz.gov.cn。
(四)市商务局拟定拟入户名单。
市商务局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按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根据2023年家政从业人员入户指标,遴选前15名人员作为拟入户人选,在商务局网站公示并于2023年7月30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拟入户名单,同步报送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五)网上申请及部门审核。
8月初通知拟入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home,以下简称“大积分”系统)”-“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申报专栏填报资料、提交网上申请,拟入户人员可在“大积分”系统查阅申报操作指引。
8月15日前市商务局登录“大积分”系统核验拟入户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审核,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登录“大积分”系统完成入户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
(六)公示结果及发放入户卡。
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工作后,通知入户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入户卡。
附:1.广州市2023年度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申报表(家政从业人员)
2.广州市2023年度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推荐汇总表(各区商务部门)
附件2
各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地址 |
1 | 越秀区商务局 | 37625839 | 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6楼608室市场体系建设科 建设科 |
2 |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4429523 | 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楼602室商务发展科 |
3 | 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81534997 | 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商促局509室商务管理科 |
4 |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 38623718 | 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6楼606室消费促进科 |
5 | 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0736064 | 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915室商贸发展科 |
6 | 黄埔区商务局 | 82111341 | 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09商务服务业处 |
7 |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6886389 86881290 | 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610室流通服务科 |
8 | 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34608578 | 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口岸大楼6楼606商贸发展科 |
9 | 南沙区商务局 | 84988977 | 南沙区黄阁镇中铁建环球中心5座2栋10楼商贸管理组 |
10 |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37508770 | 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4栋2楼商业流通科 |
11 |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2731393 | 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4号楼436室商贸管理科 |
近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建设首批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遴选一批优秀领军人才,在其工作场所加挂“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促进工作室有效发挥示范引领、学习指导、服务支持等功能,激励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工作室负责人应当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领头羊”
《通知》指出,申报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的社会组织人员,应当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政治过硬。工作室负责人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贡献突出。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行业发展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走在前列,原则上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劳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行业荣誉的先进个人。三是引领性强。工作室负责人应为行业“领头羊”,组织管理规范,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一般为社会组织秘书长以上的管理层,专职人员优先。
工作室将发挥五大功能
《通知》指出,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将作为社会组织学习示范点,应当有固定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可观可学的展示阵地等基础条件,同时要着力发挥五个方面作用:
树标杆。以工作室建设为新起点,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成社会组织领域以及所在行业领域的排头兵。
抓项目。工作室负责人要带头推进行业标准创制、平台搭建、交流发展、项目对接、科技攻坚等工作,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意见。
育人才。工作室要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助力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人才。
传经验。工作室负责人通过社会组织学习大讲堂、座谈会、开放日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及行业人员讲授社会组织管理课、行业知识课。
促发展。聚焦社会组织宗旨,强化促行业发展职责,发挥协商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在广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示积极作为。
据悉,首批广州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室申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各区民政局、各处室结合掌握情况向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推荐相关人才,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照工作室建设要求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自荐。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7月10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授予获评对象“广州市社会组织XXX工作室”牌子,并推动工作室运作。
一、进入前核查考场是否正确。一般情况下,考生6月9日的考场与6月7—8日的考场不同,6月9日上午的考场与下午的考场不同。考生应按照考点安排提前熟悉考试场地。进入考场前应检查考场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进入考场后,须按指定的位置入座。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自查是否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前,应当先自行检查是否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检查准考证是否有准考证内容以外字迹。如果有,应当在进入考点封闭区前取出,并按要求存放。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牌2B铅笔,并规范填涂答题卡信息点。使用假2B铅笔或不按规范填涂信息点,可能影响答题卡扫描。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五、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
六、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当举手示意,请监考员协助。不得擅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草稿纸,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试时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
七、交卷时,待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须考听力,考试开始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