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811
项目名称: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房屋施工 | 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5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期限为2.5年或结算审核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或提供下列全部证明材料: (1)提交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文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审小组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全部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 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并在系统上办理签到手续,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或未及时签到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三十层
联系方式:0757-8203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2034163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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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关于南涌下村戏院塘2号资产公开协商方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关于南涌下村戏院塘2号资产已于 2023 年1 月9日、2023年4月13日连续两次采用公开竞投方式交易,因无人报名而未能成功交易,根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公开协商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经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批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关于南涌下村戏院塘2号资产公开协商方案如下:
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址 | 面积 (亩) | 租金 (元/年) | 出租起始日期 | 出租终止日期 | 资产经营用途 | 预承租人 |
1 | 1010006 | 南涌下村戏院塘2号 | 南涌下村戏院塘2号 | 1.72 | 68800 | 2023.07.01 | 2028.06.30 | 停车场 | 杨柱坚 |
1.租金缴纳方式及递增方案:按年收租,每年先交租后使用,每三年递增10%。
2.预承租人自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南涌股份社办理合同签订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本公示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止。如对本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此公示。
发包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757-23336597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6月5日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粤菜师傅系列工程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13号)及《佛山市禅城区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粤菜师傅系列工程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粤菜师傅系列工程扶持资金(专题一、专题二)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808室商贸流通股
邮 编:528000
联系电话:82340455、83806271
附件:附件.2021年度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粤菜师傅系列工程扶持资金(专题一、专题二)拟奖励名单.doc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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