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天河区岐山路吉山仓地块考古调查工作完成的函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天河区岐山路吉山仓地块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天河区岐山路吉山仓地块考古调查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工作是以对地块全面踏查的方式进行,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经按有关程序,现将西村街道广雅路55号办公场地牌匾及上墙制度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彩虹美术工艺服务部(普通合伙)。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村街道办事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肖女士,联系电话:020-3650910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特此公示。
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6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的有关部署,开展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方面的探索,保障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31日在局1601会议室举办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宣贯培训会。相关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宣贯培训由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团队、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蔡梦婷律师进行授课,内容围绕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主体框架结果、新旧规范对比、修订重点内容等,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制定思路、文件构成和具体适用等展开,讲解了在新处罚办法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各阶段工作的重点变化,以及对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和工作程序进行细致说明,并结合参训学员提出的执法实务问题建议等一一分析。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与授课律师积极沟通交流,气氛热烈。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是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5月8日公布的部门规章,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等上级要求,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内部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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