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镇吉祥道连通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镇吉祥道连通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乐从)〔20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吉祥道联通工程连接两段现状吉祥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规划宽度为28米,起点顺接南侧现状富华路,终点顺接北侧现状吉祥道,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约400米。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道路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范围包括乐从镇吉祥道连通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道路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等。具体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4.2招标控制价:19005740.7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若有新规的,按其新规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的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6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内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83315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陆小姐
电 话:0757-83130602、83130360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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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定额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782,602.6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验收后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文华变电站706周记线、10kv保利天玺专线、红线内环网工程、回迁部分10kV线路、配电房设施设备工程、低压出线部分、低压集中抄表工程、配网自动化、报建、验收、深化设计、取证、送电等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2022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中“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 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20122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20122号文扫描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月 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 座5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郑工、肖工
电 话:0757-83135825
电子邮件:gdfshc2020@163.com
近日,顺德大良、勒流、乐从
发布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
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有需要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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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街道
一、学位供给学校
二、报名对象
1.非大良公办学校学籍的大良户籍生;
2.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
四、报名地点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小学选择其中一所学位供给学校报名,初中到学生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顺峰初级中学学区的学生可以选择在凤城实验学校、梁开初级中学、成美初级中学报名。
五、报名材料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2.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的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填写原学校的标识码);
4.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
六、补充说明
(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每位小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报名,一次可以填报3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教育办公室按批次和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三)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学位。小学、初中在全街道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顺序统筹。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学生户籍迁入大良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放假前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大良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初中学区划分办法
附件:咨询电话
凤城实验学校:
中学部 熊老师 22612979
小学部 梁老师 22635915
成美中学:
林老师 29993031 29993033
梁开中学:
梁老师 麦老师 22630059
西山小学清晖校区:
李老师 29996903 29996913
李介甫小学:
董老师 李老师 29993852 29993827
环城小学:
庞老师 陈老师 29938940 29990311
桂畔小学:
何老师 黄老师 29991285 29991271
鉴海小学:
李老师 卢老师 22212690 22222494
玉成小学:
陈老师 张老师 29994008 29992090
玉成小学环湖校区(原逢沙小学):
龙老师 陈老师 29998896
云路小学:
陈老师 江老师 29990190 29990191
五沙小学:
郭老师 周老师 29966005 29966007
世纪小学:
陈老师 赖老师 22392598 22615223
凤翔小学:
罗老师 何老师 29990603 29990268
西山小学滨江校区(原聚贤小学):
梁老师 欧阳老师 29991606 29997779
顺峰小学:
陈老师 曾老师 29996822 29996831
华侨小学:
魏老师 涂老师 22322492 22322485
红岗小学:
刘老师 廖老师 29966266 29966289
大良教育办公室:
29938290 29938284 29938289
29938291 29938274 22200456
勒流街道
一、学位供给学校
二、报名对象
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有学位供给的学校。
五、报名材料
(一)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二)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六、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组织转学插班评审小组成员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做好转学插班评审小组会议纪要及签名确认。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及预录取名单汇总填写《勒流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按录取资格先后顺序排序),并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
七、学位安排和注册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2023年7月4日前把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2023年7月8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八、说明
(一)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有余位的学校报名点报名。
(二)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标准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全街道学校严格按照班额标准、学位余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余位数时,户籍生按照户口迁入勒流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确定入学名单。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勒流教育办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转学插班安排后如有余位再安排非勒流学校学籍的非勒流户籍学生。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勒流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
勒流户籍学生转学申请表
乐从镇
本通知的插班生是指2023年9月要入读乐从镇公办小学二至六年级及公办初中二、三年级的学生。
申请插班入读乐从镇公办学校的学生必须是乐从镇户籍生,其他学生请到民办学校咨询入学。
一、登记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学生不是乐从镇公办学校学生。
2.学生本人是乐从镇户口。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30时。
三、登记地点
乐从小学(镇教育办在乐从小学设点,申请插班小学和初中都在乐从小学报名)。
四、提交材料
1.插班登记表;
扫码下载
2.儿童出生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五、录取入学
收齐材料后,经整理后录入电脑,然后统一对材料进行验证审核,确认无误后,镇教育办根据学位情况和报名人数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必要时将按儿童户籍迁入乐从镇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分流。
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其它事项
1.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并依法追究家长责任。
2.报名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不要带小孩,只准家长一人提交材料。
七、咨询电话
乐从小学:28109601
东平小学:29991774
劳村小学:28851557
红棉小学:28860488
沙滘小学:28861862
东平小学路洲校区:28976033
水藤小学:28332116
明德小学:28902816
罗沙小学:28822012
大闸小学:28825912
乐从第一实验学校:29997262
顺德区英华学校(民办小学、初中):66881913
岑松江夫人外国语学校(民办小学、初中):28835200
乐从颖林水藤学校(民办小学):29976862
乐从镇文晟实验学校(民办小学):28099296
乐从镇教育办公室:28331129、28338897、28333052、283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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