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国带队赴市农科院南沙总部基地开展调研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6月6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潘建国带队赴市农科院南沙总部基地开展调研。市政协副秘书长王延廷,提案委领导孙湘、吴东胜、卓志丹,农业和农村委领导朱文健、王淑平,城建资源环境委领导叶锦祥、吉力、刘怀君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市农科院南沙总部基地,参观了第25届广州蔬菜新品种展示推广暨西甜瓜新品种展示会。市农科院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市农科院发展历程、新品种的选育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农业技术培训等情况。随后,调研组与市农科院相关负责同志围绕现代特色种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等话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来源: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办公室 王溦
新港西路231号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新港西路231号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3-2832),于2023年05月3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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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九条 第12点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2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第七条 |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招标文件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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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14项“投标保证金”第(2)点 |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 |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jtgg/822128.jhtml |
4 |
第34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5 |
第35项“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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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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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删除条款号2.5的修改 |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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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条款号11.2.2(11)原文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8 |
条款号11.2.2(11)现文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9 |
删除条款号11.2.2(12)现文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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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条款号11.2.2(13)现文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 gzsjzyglfwzx/bszy/content /post_8074009.html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 /gzsjzyglfwzx/bszy/content /post_8484886.html |
11 |
删除条款号11.2.6现文 |
11.2.6 《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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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增加条款号11.3.5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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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11.3.5 修改类型:新增 现文:11.3.5《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13 |
增加对条款号16.4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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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1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现文: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14 |
条款号16.5现文 |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
15 |
条款号29.1 |
原文: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
原文: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现文: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
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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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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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招标文件 |
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2022.03修订)》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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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条款号40.1现文 |
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如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将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
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
18 |
条款号45.3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7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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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第10点“须审查的资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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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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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第4点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格式三、格式九、格式十二)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21 |
第8点评审内容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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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5点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的格式(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格式四)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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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附表四 |
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一 |
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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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条款号28.1(3) |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广州地区范围内的银行。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保函失效时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其它: 保函失效时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25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条款号28.8“ |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履约保函退还时间的约定为竣工验收后,如履约保函时间结束但工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需要由施工单位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确保履约担保时间在办理竣工验收后。 |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为竣工验收后,如履约担保时间结束但工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需要由施工单位办理履约担保延期手续,确保履约担保时间在办理竣工验收后。 |
26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条款号79.1(2) |
(2)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即%,即元。 √另作约定: 提交预付款等额保函 |
(2) 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即 %,即 元。 □另作约定:/ |
27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条款号81.1 |
(1) 支付期限、比例 □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 3) 工程进度达到70%时,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50%作为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或超过合同量,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工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5)本工程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十天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 □ 其它方式: / |
(1) 支付期限、比例 □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 3) 工程进度达到7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56%作为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或超过合同量,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本工程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5)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十天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 □ 其它方式: / |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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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删除《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一《承诺书》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本项目的合同已作修改,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日 期:2023年6月7日
附表一: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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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2 |
工程奖项 |
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房建工程项目获得: ①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个0.4分; ②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0.2分; ③市级(含副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3 |
工程研发能力 |
1.6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曾主编或参编过工程类技术规范、标准的,每个得0.6分,最多得1.2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奖项的,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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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财务指标 |
1.2 |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不含)以下,得1.2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含)~50%(不含),得0.6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0%(含)~60%(不含),得0.3分。 其它不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5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技术负责人 |
3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2)具有20年(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1.5分。 |
质量负责人 |
3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2)具有20年(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1.5分。 |
||
安全负责人 |
3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2)具有20年(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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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3 |
(1)具有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2)具有20年(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1.5分。 |
||
其他人员 |
2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建筑材料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土建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2分;每缺少一人,在2分的基础上扣0.4分,最多扣至0分。 |
||
合计 |
20 |
注:1、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电子印章,如因原件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⑤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⑥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3、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获奖,其他项目获奖(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饰等)均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参)项目; 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工程研发能力:
4.1技术规范、标准指国家规范/标准、地方(省或市级)规范/标准、行业协会团体规范/标准;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且同时提供“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td.samr.gov.cn/)”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以规范或标准发布日期为准。
4.2技术创新QC成果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提供获奖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项目类型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的合同为准,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房建类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治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
5、企业财务情况: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财务报表未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6、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人员须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离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2023年4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2)人员工作经验以以大学(含专科学校)(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3)人员工法获奖: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工法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7、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南源街道环翠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布展项目承接单位经我街评选小组会议进行综合比选,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广州园心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
上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9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源街道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81093459。
特此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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