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华街:“我为群众办实事”暨“爱心物资入村居”公益活动顺利举行(组图)
(图:社区居民在现场自行挑选“爱心衣橱”衣物)
(图:街道领导、捐赠站领导向服务对象介绍爱心物资)
(图:新跨越机构党支部书记向服务对象介绍爱心物资)
近日,在西关大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关大屋社区党委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和党建结对共建工作机制作用,与辖内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党支部、广州市新跨越社工机构党支部联合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暨“爱心物资入村居”活动,共为社区困难群众提供了400余件衣物鞋子,惠及近70多户困境居民,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了温暖,带去了问候,传递了爱心,给予了力量,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坚定了克服困难走出困境的信心。同时,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社工站就与捐赠站依托“五社联动”工作模式在社区恒常化开展“惠民服务进社区--爱心衣橱”达成了合作意向。
今后,社区党委将继续以社区“大党委”和党建结对共建机制为依托,不断加强与辖内单位沟通交流,拓展区域化党建服务内容,加强党建联建、互融共促、协同治理等方式激发社区治理合力,提升建设党建结对共建特色品牌,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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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知道的是,职工在工作期间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工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若职工在离岗或退休后
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符合相关条件
可申请工伤认定
可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问答
为你讲清楚!
职工在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能。职业病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与外伤事故和急性中毒相比,职业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迟发性,为了保护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
因此,职工在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上述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2)职工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在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工伤认定。
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
(1)退休人员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相关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
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仙村镇蓝山三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增公建中心函〔2023〕73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仙村镇蓝山三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园区,全长约2249.7m,呈东西走向,西起仙村大道,东接石新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为29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管线综合、电力、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13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9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16.9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暂列1500万元,涉铁费用暂列1000万元)、预备费1825.1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申请出具仙村镇蓝山三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971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仙村镇蓝山三路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6月2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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