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管中心开展生物质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专题调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精细化监管水平,6月6日至10日,废管中心与局机关相关处室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到贵阳、重庆和泸州就生物质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与当地城管部门进行专题座谈交流,并现场考察了贵阳市乌当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贵阳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重庆洛碛厨余垃圾处理项目、重庆夏家坝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泸州市城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等,详细了解了当地生物质终端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智慧化运营监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下一步,废管中心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生物质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重难点问题,充分借鉴兄弟城市好的经验做法,以智能化运营、智慧化监管为导向,探索创新监管手段、优化清单式监管体系的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精细化监管水平,推动运营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彭裕万、曹宇锋)
我市近期进入“龙舟水”降水盛期,持续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频发。对此,废管中心通过提前部署、压实责任、全面排查等举措,抓早抓实抓细做好“龙舟水”防御工作,确保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提前部署,抓好一个“早”字。中心迅速传达贯彻省、市防御“龙舟水”会议精神,要求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运营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启动响应。结合高考、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天气实况,广泛提醒推送雨情和雨期安全防范知识。
二是压实责任,抓好一个“实”字。督促运营企业落实防汛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构建中心和运营企业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把责任压细到岗、压实到人。
三是全面排查,抓好一个“细”字。中心根据“龙舟水”雷雨天气特点,外聘第三方机构安全专家对各终处理设施防雷设备装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大中心驻场监管员巡查频次,对厂区内的边坡挡墙、低洼易涝点等重点排水部位和应急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进行督查,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现场督办,全力督促运营企业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设施汛期安全运行。(彭刚)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3〕23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密石村村内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乡村风貌,同意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派潭镇密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整饰村居立面约52栋,迁移灯杆约20盏,路面加铺沥青约4060平方米,实施核心区域三线下地及规整,完善边坡绿化约482平方米,升级改造球场1处、公共活动空间162平方米,统一栏杆样式约16米;新建停车场约1182平方米,提升鱼塘景观1处,提升改造党群服务中心旁客家民俗文化景墙约35米,打造客家农耕文化长廊约418米;打造村入口特色桃花林1处、架空栈道约855平方米、柿子IP景观1处、柿子主题乐园约348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2万元、预备费24.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区、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3年6月6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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