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3019
项目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97,586.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7,586.02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将为市区镇3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统一的运维服务、技术底座支撑能力、监管能力、协同办公能力和公众服务能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考虑到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技术不完全具备实现上述要求的开发、实施和运营能力,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②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要求进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 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开标地点:开标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如有要求投标人澄清时投标人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s://www.gdxlzb.com)。
6.投标人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对应采购包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进行划型。
7.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83281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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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G202328
项目名称: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9293.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9293.7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38日历天,开工日期按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可参照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参加建筑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建筑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注:
①建筑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诚信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8)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5449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峰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757-87739975
@丹灶家长
孩子暑假去向有着落了!
2023丹灶翰林宫
秋季学期公益学位
开放申请中,记得报名
一起释放孩子好学、好问的天性图片
翰林宫
2023秋季学期公益学位申请公告
翰林宫是丹灶镇唯一的镇街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为独栋两层建筑,建筑面积2000㎡,拥有26个大空间活动教室。
开设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语艺类、形体模特类、科创类、体能类等课程。
近2000㎡儿童活动区域,一楼设有“智能图书馆”,藏书万册,满足孩子们学习成长所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金智1路翰林宫
PART 01
公益学位数量
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服务水平,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青少宫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实际,2023年秋季学期面向丹灶镇辖区内常住且符合条件的直系子女(3-12周岁适龄儿童),提供公益学位100个。
PART 02
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补贴标准:500元/人/年, 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
适用对象:仅限南海区户籍或居住人员【以监护人(或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凭证】
PART 03
申请条件
公益学位申请人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优抚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二)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三)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四)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五)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六)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七)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和先进个人
①从事环卫行业的人员:服务于丹灶镇范围内市政或村(社区)的环卫公司在岗在职环卫工作人员,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②公共交通驾驶员:在丹灶镇从事公共交通驾驶员工作,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③先进个人:近三年内在丹灶镇志愿服务嘉许礼中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PART 04
申请流程
(一)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
1.《公益学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南海区)或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
3.申请人所属类别相关证明复印件:
①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南海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卡、以及“优粤佛山卡”个人中心人才分类截图。
③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④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出示低保证或其他认定材料。
⑤星级志愿者(三级及以上)提供佛山市或南海区星级志愿者证书,及系统内志愿时数等截图。
⑥国家对口支援地区的援派干部(南海区)出示援派文件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⑦-1.从事环卫行业的人员:应提供与环卫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环卫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⑦-2.公共交通驾驶员:应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⑦-3.先进个人:应提供近三年内在丹灶镇志愿服务嘉许礼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丹灶青年”公众号表彰推文截图。
(二)提交审核资料方式(二选一)
1.现场提交:6月19日-8月18日17:00前,携带纸质版相关证明资料,到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前台提交纸质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线下公益学位申请表
2.线上提交:6月19日-8月18日17:00前,根据操作指引“南海云成长”平台南海区青少年宫-公益学位申请线上申请操作指引提交,推荐线上提交,更便捷高效。
(三)资料审核流程
由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进行初审后,由共青团南海区丹灶镇委员会或相关区直部门复审,2023年8月27日前后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公众号将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公益学位报读资格。
(四)办理入读
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申请人凭学生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丹灶青少年文化宫翰林宫前台办理入读,或通过招生办微信工作号报读。
(五)补录
如有资料审核不过关或放弃公益学位的,以时间先后为排序进行补录。如有补录,将另行通知,反之则不通知。
PART 05
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一)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指学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130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500元,即实际交费80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2023春季班享受了500元减免,则同一家长的子女在2023年其他学期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二)公益学位补贴,与翰林宫同期的其他优惠政策不同享。
(三)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翰林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四)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翰林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五)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翰林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六)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六)只能一次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
(七)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八)如2023年上半年已通过审核,在春季未使用公益学位补贴,可在2023年秋季学期使用。
(九)公益学位限额100个,申报人员如超出限额数,以提交资料先后顺序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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