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点难点领域整治力度
日前,我省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并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市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及以上单位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市水利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五部门关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介绍了我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动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重点领域,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开展核查。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做发言,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做总结发言,王立新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加快形成河湖安全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凝聚部门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省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市继续开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礼泉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再动员、再部署。黄礼泉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江河岸线整治和河道采砂治理等重点难点领域,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加大整治力度;三是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和细化我市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多部门执法联动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专项执法行动总结等工作。市、区、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确保我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图:谢成超,文:张勇,水政监察支队供稿)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户籍生(含优待生)。
包括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条件的非高明区户籍学生。
二、报名时间
1.小学二至四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小学五至六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初中八至九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日之前。
三、各年级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插班 年级 |
学校 |
学位数 |
插班 年级 |
学校 |
学位数 |
二年级 |
沛明实验小学 |
6 |
三年级 |
荷城二小 |
7 |
泽英小学 |
13 |
沛明实验小学 |
5 |
||
一中附小 |
5 |
杨梅小学 |
3 |
||
西安实验小学 |
10 |
沙水小学 |
12 |
||
杨梅小学 |
10 |
石水小学 |
14 |
||
沙水小学 |
23 |
明城小学 |
3 |
||
石水小学 |
25 |
崇步学校 |
26 |
||
明城小学 |
7 |
合水小学 |
13 |
||
崇步学校 |
20 |
新圩小学 |
35 |
||
更合镇中心小学 |
15 |
千禧小学 |
19 |
||
新圩小学 |
12 |
||||
千禧小学 |
26 |
五年级 |
沙水小学 |
2 |
|
石水小学 |
8 |
||||
四年级 |
荷城二小 |
12 |
明城小学 |
5 |
|
西安小学 |
14 |
更合镇中心小学 |
10 |
||
杨梅小学 |
3 |
千禧小学 |
14 |
||
沙水小学 |
17 |
||||
石水小学 |
26 |
六年级 |
沙水小学 |
6 |
|
千禧小学 |
17 |
石水小学 |
7 |
||
明城小学 |
14 |
||||
九年级 |
广二师高明附校 |
27 |
更合镇中心小学 |
13 |
|
杨和中学 |
2 |
新圩小学 |
33 |
||
东洲中学 |
9 |
千禧小学 |
15 |
||
八年级 |
东洲中学 |
9 |
|||
备注:插班生学位数是以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班,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班。 |
报名地点:意向插班报读学校所属镇街教育服务部。
1.荷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咨询电话:88883048、88889548;
2.杨和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咨询电话:88803683;
3.明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咨询电话:88831501;
4.更合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政府六楼,咨询电话:88843828。
四、报名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户籍生(含优待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不动产证明、房产权证明,或经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4.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不招收插班生,非起始年级招收插班生按照该年级报读新生入学时的学区划分确定身份类别进行报名。
(二)政策性借读生。
按照《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提交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①户籍生(按学区、含优待生);②户籍生(按房产);③户籍生(按居住);④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根据学校学位数依次录取插班生,额满为止。
(二)户籍生(按学区)转回学区内学校就读,如学区学校无插班学位的,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进行报名登记,届时将由镇街教育服务部结合本镇(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三)按录取次序同类别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如学校招收完符合报名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则由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六、结果公布
2023年7月14日前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相关手续。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请于7月12日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录取名单》(附件3)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备案。
七、其他说明
1.已在本区公办中小学校在读在籍学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报名。
2.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均须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
3.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资料须经相应的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并由相应部门依据政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人员只需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报名即可。
4.每个学生只能报名插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所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插班报读资格。
5.因抽签不中而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仍在原学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学位,没有插班学位的学校不接受插班报名。
6.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为避免扎堆,建议家长错峰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1.招标条件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包括1号祠堂建筑面积223.25 ㎡,2号祠堂建筑面积130.65 ㎡。建设内容有祠堂地面拆除改造、墙身翻新、屋面拆除改造等。具体工程规模以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2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的项目总投资:3480661.67元,招标部分预算:3382661.6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99473.3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12月至 2023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7 月 03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南庄镇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1号(紫洞村村委会)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62号 |
联 系 人:刘小姐 |
联 系 人:熊小姐、吴工 |
电 话:0757-85332268 |
电 话: 1361264448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02114127@qq.com |
2023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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