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势在必行
电动自行车为市民出行、新业态发展提供便利的同时,其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以及消防隐患也日益凸显。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为此,记者就如何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采访了人大代表、专家、市民。
电动自行车由“全域禁”改为“部分限”,不是“收紧”而是“放宽”,回应了群众出行交通诉求
记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是国内部分大城市都面临的一个难题,广州从2006年起一直全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直到2021年才调整全禁的做法,您如何看待“全域禁”改为“部分限”?
广东省人大代表刘涛:我长期关注立法方面的问题,所以比较了解广州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方面的一些工作。可能一些市民不太了解,其实十多年来,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一直采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政策。2006年11月至2021年11月,采取全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政策。具体来说,2006年11月,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公〔2006〕343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
2011年11月、2016年11月,市政府两次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3号和穗府规〔2016〕7号),继续实施全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政策。
2017年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这实际上是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强调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省政府批准的禁止范围内行驶,而当时省政府批准的禁止范围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因此从地方法规上来讲,也是全域强制禁止的。
2021年11月,市政府通告到期,为回应群众诉求,公安部门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我市上道路行驶。从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5月份,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346.73万辆。今年6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其中在东风路、黄埔大道全天限行,以减少对城市交通大动脉运转效率的影响。这实际是由“全域禁”改为“部分限”,有效回应了群众诉求。
当前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乱象横生,违章问题突出,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管理
记者:当前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乱象横生,违章问题突出,群众意见比较集中。3月21日,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官方抖音号、微信公众号上的投票数据显示,有近40万网友参与投票,其中约70%网友认为广州市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教授张长龙:从调研数据来看,2020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占全市交通事故数的15.5%,其中受伤数占19.1%、死亡数占12%,2021年分别上升至17.9%、21.3%、16.5%,2022年分别已达到21.1%、27.4%、22.4%。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比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对居民的安全出行和城市交通管理影响日趋严重,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迫在眉睫。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电动自行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车、电池、人、道路等要素和生产、销售、流通、管理、报废等环节,我们要从根本上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探寻深层次、根源性、瓶颈性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的道路规划不完善、市场缺乏规范、车辆存在非法改装,以及人们驾驶习惯不规范等问题。
广州市人大代表梁丽珍:我一直在关注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安全和允许上牌后广州的道路交通秩序问题,就目前而言,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普遍较为淡薄,超速行驶、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占用机动车道和行人道路、随意掉头、拐弯,导致道路通行秩序受到新的挑战。不仅给自身通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问题,还给原本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庞大,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复杂多样,违法行为从众性强,单纯依靠人工警力管理成本巨大,建议政府建立一套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电子警察系统。
广州市人大代表张云慨:一方面,市民日常出行需要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骑手工作也需要电动自行车;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违规违章行驶导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导致安全隐患突出。逆行、横插过街、争抢机动车道……在广州街头,电动自行车乱行乱闯的场景在每一处路面每天都会上演。据了解,2022年,广州交警全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超160万宗,平均每天查处4300多宗。因此,建议一是政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守交规;二是支持交管部门加强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三是希望群众也能配合政府的整治工作,为广州市建设安全舒畅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育龙社区市民王先生:我认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目的是让交通更顺畅,更有秩序。既然我们享受了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方便,就要接受这份便利应该要履行的义务。我也经常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小孩,时不时会看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均按照车道划设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但是极少数骑行者会将车“骑出界”,而且不戴头盔,这样是非常危险的。不冲红灯,不逆行,不乱穿插,这是每一个人应该遵守的,包括行人、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开机动车的司机,这是使用路权的标配。所以,还是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依法管理。
各地都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北京、上海等实行“路段”限行,南京、杭州等实行“区域”限行,深圳等实行“区域+路段+时段”限行
记者: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电动自行车问题让不少大城市“头痛”,各地也相继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并作出有益探索。您认为,广州如何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旭东:电动自行车现在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而作为一个超大城市,广州市中心确实人流量、车流量大,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自行车的违规穿插更易造成交通堵塞。如何管好电动自行车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城市治理者需要在公共秩序与市民需求之间寻找平衡。我们的确可以借鉴下其他兄弟城市的一些做法。比如,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方面,上海、南京、深圳等地开展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行人、非机动车电子警察试点执法,电子监控所得主要作为证据使用。具体做法是,一般情况下通知违法行为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承认就出示电子证据,增强执法信服力。
广州市人大代表杨旭:事实上,广州并不是第一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行的城市。目前,全国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已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比如,北京、上海等实行“路段”限行,南京、杭州等实行“区域”限行,深圳等实行“区域+路段+时段”限行。又如,上海通过核发外卖骑手专用车牌,使用电子芯片RFID射频技术精准识别违法行为,推行“首违警告、二次起累进式”处罚。我们广州应该向兄弟城市学习,多管齐下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广州市天河区人大代表罗智鸣:建议政府部门借鉴兄弟城市做法,从实际需求出发,加强理性监督,加强道路规划,适当增加电动自行车道,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有法可循。这更能体现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的包容性,更多人愿意留在这座有温度的城市。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莲花井社区市民苏女士:我经常到外地出差,发现其实现在很多大城市都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有些城市的做法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也留意网民对电动自行车有很多不同的声音。面对不同的声音,相关部门不妨充分收集、考虑民情民意,协调好各方利益,多参考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结合广州实际,及时优化调整,使政策更加科学可行,而这也是城市管理的初衷所在。
7月6日,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刘赐贵率专题调研组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情况及建议”来穗开展民主监督性调研。广州市副市长江智涛参加了座谈交流,市政协副主席张雅洁、港澳台侨外事委主任冯广俊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充分肯定了广州在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南沙方案》取得的积极成效。调研组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在新发展格局下被赋予重要使命,也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平台,广州要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立足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优势互补,聚焦湾区建设优质生活圈过程中需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拓展在经济、教育、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合作,让更多的港澳青年、港澳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调研组还深入南沙区创享湾、番禺区祈福新邨、祈福英语实验学校等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港澳人士在穗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来源: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办公室 梁婉洁
“看了这个展览,感觉自己对祖国文化有了新的认识。满绣、皮雕、木版年画等非遗项目,之前只听说过,就是没见过。这次在家门口就可以看到这么多件作品,感到很惊喜,真是大饱眼福。”日前,家住增城的市民黄女士和家人走进增城区城市馆观看“彩韵生辉”全国非遗作品增城展,该展览向市民群众展示了多个省(自治区)约300多件非遗作品,为群众带来一场家门口的“文化盛宴”。
此次展览是增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缩影。近年来,增城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宗旨,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聚焦公共文化设施 筑牢“发展之基”
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档,是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增城加强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推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升级。目前增城共建立镇街文化站(文化分馆)13个、社会力量分馆2个,基层服务点41个,镇街图书馆分馆12个、智慧图书馆9个、基层服务点67个。
与此同时,增城通过结合机关单位、社区、商圈、景区等打造知行书苑、你好阅读空间、中海荔府方舟文化客厅、万有万达文化空间等10家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积极探索文商旅多业态融合的文化服务新模式,打造融休闲阅读、文化活动、创意生活等多元功能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其中4家入选“粤书吧”、3家入选“粤文坊”。
发展群众文化活动 推动“百花齐放”
公共文化空间只是一个平台,发展群众文化,推动“百花齐放”才是最终目的。今年来,“好书相约”“诗想者”“学海艺谈”“挂绿人文讲堂”“因为你”等文化品牌活动在区图书馆、企业等相继开展,将传统文化融入好书分享、文艺讲座、吟品诗歌、歌舞表演、互动体验等多样文化活动中,不仅把活动送到群众家门口,还让他们从台下走到台上,成为文化活动中重要一角。
同时,增城聚焦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发展文艺团队,组织创作了《挂绿之夏》《如何为何》《果园飘香》《五月的荣光》等文艺作品,发展培育了百合女子合唱团、小海豚童声合唱团、秋之韵合唱团、七月舞蹈团和凤凰乐团等,提升了公共文化供给质量与能力。
提升非遗活态传承 形成“多点开花”
非遗是一个地方历史传承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地区民俗文化的重要表现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此,增城致力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非遗活态传承,目前基本形成“多点开花”态势。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非遗保护机制,增城建立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组织文化专家、高校、基层文化队伍挖掘非遗资源,不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健全国家、省、市、区四级名录体系,完善非遗传承体系。
此外,增城深化非遗活化利用,通过举办全国百项非遗作品展,邀请全国百项非遗传承人进荔枝果园、进商圈、进景区、进社区,举办增城非遗沙龙等,营造了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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