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街三级联动 多措并举 不断推进城管执法信息系统案件办理工作
我市实行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相应发生改变,全市统一上线应用广州市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办案,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停止立案。为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对镇街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业务的指导,积极推进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中未结案件的办理工作,8月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会同局科技信息处、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有关同志赴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沙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现场指导办理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中尚未结案案件的处理工作。
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区依法治区办有关精神,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中未办结案件全部移交给镇街,以镇街为执法主体继续跟进办理,并实行纸质办案,移交的部分案件已经完成纸质结案归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指导小组根据区局审核情况,现场调整优化系统执法流程,指导街道人员在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中对已经完成纸质结案归档的案件办理结案归档。
本次现场指导对海珠区推进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未结案件的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组织海珠区各镇街开展集中指导培训,同时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各区开展指导和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我市原城管执法信息系统中未结案件的办理工作。(张春潮)
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主任谢柳青带队到增城区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增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贤青、副主任黄伟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谭斌,增城区领导袁俸农,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增城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镇街、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中新镇太珍石场消纳场、朱村街广州市易德建材有限公司,实地检查工地省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消纳场封场后生态修复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及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运营情况、获得用地、财政、税收、金融支持等方面情况。
随后,双方在增城区行政中心进行了座谈交流。增城区政府,城管、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及新塘镇、荔湖街依次汇报省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相关企业代表提出了当前发展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围绕存在的问题,立足增城客观实际,分析工作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谢柳青强调,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城市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一是在落实法定职责上下功夫。省市条例对政府法定职责涉及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用地、产业建设、税收金融、产品应用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法定职责,进一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二是在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向建筑垃圾治理转变方面下功夫。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逐步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增城区要围绕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特别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继续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为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在监督刚性和实效上下功夫。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法规有效贯彻实施,在推动本区域法规实施存在的问题整改方面要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林秋武)
根据广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5月,8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等1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海珠区凤和(康乐、鹭江)城中村改造项目等12个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涉及的村级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日前,市委巡察组向上述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市委巡察组分别到常规巡察单位进行“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到专项巡察涉及的6个区集中召开反馈会议,向各有关区委和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部署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委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得到明显加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常规巡察发现,有的政治建设存在短板;有的落实深化改革要求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缺乏闯劲、拼劲;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实,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不够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专项巡察发现,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离“拆、治、兴”并举有差距,有的政策供给不足,有的推进落实更新改造规划不扎实,有的项目推进时间长进度慢。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真认账、真整改、真落实,更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落细落实日常监督,巡察办要发挥统筹督促作用,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真正体现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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