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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路道路及周边附属配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23     人气:259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竹山路道路及周边附属配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72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22.8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 风景园林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9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3.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四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二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第八条和《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单位提供)》第四条和《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提供)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为无效标。 3.14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14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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