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检察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2名;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5名;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1.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9月1日前,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日。请考生自行登陆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content?batchId=1692387826993152001)注册报名,9月1日17:30关闭报名系统。建议考生使用谷歌、360、火狐等主流浏览器,IE浏览器暂不支持。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
(二)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考生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对招聘资格条件理解有误,或个人在系统内填报信息有误,导致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而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生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截止报名后仍然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笔试资格。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所述为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
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系统信息、佛山市人民检察院(www.fsjcy.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jcy.chancheng.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www.foshannh.jcy.gov.cn)、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www.sdjc.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jcy.gaoming.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jcy.ss.gov.cn)等门户网站信息。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系统、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面试题目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更高者优先;对比上述情形仍无法确定人选的,加考面试,以加考的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聘用后发现考生通过虚报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考生在下一考试环节,或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选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如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下一考试环节、体检、考察、聘用对象人选。
八、调剂补录
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选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申请在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不低于1:3的入围面试比例组织开展调剂面试,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九、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0757-82063548;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0757-83281233;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0757-86296515;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0757-22813105;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0757-88285007;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0757-87776530。
附件:佛山市检察机关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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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龙翔大桥及引道工程(禅城段)影响村尾村部分村内基础设施整治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村尾村,主要工作内容对河堤路至佛山一环桥底(即南街涵洞)的路段及村尾涌南段部分河段进行整治,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龙翔大桥及引道工程(禅城段)影响村尾村部分村内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对河堤路至佛山一环桥底(即南街涵洞)的路段及村尾涌南段部分河段进行整治,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438.4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zczx.com)”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诚信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09月04日14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以及 村尾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28401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附件:佛山市龙翔大桥及引道工程(禅城段)影响村尾村部分村内基础设施整治工程相关文件.zip
同济大桥预计国庆前完工!
将有效分流季华路交通量
缓解季华大桥交通压力
车主来往主城区
与绿岛湖片区将更方便!
8月24日,在即将完工的禅城区同济大桥项目现场,记者看到,众多工程车辆和工人正在抓紧作业中。
项目施工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白伟介绍,目前项目现场在持续推进桥梁附属工程以及路基附属工程的重点施工,整个项目进度已完成98%,预计国庆节前能够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大桥西岸跨绿岛湖采用大直径钢波纹管连拱涵,设计采用12孔钢波纹管组成,最大跨径11米,全长140.79米,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联拱、广东最大单拱涵。
据悉,项目西起禅城区南庄镇科润路与禅港东路平交口,东至张槎街道季华北路,跨越绿岛湖、罗格围大堤、潭洲水道、东平路等,项目全长约1.54公里,桥梁全长892米,主桥为独塔斜拉桥,跨度200米,塔高125米。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济大桥的建成将有效分流季华路交通量,缓解季华大桥交通压力,加强主城区与绿岛湖片区的联系,成为连通南庄与中心组团核心的主要通道,加速推进禅西中心化发展,对禅城区社会经济全面综合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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