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上朗村进村大道道路沥青铺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朗村进村大道道路沥青铺装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上朗村进村大道道路沥青铺装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内。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两段道路,分别为A道路1(上朗东便大街)起点上朗小学南端围墙角,终于A道路3(上朗东便大街)终点上朗牌坊,全长约326米;B道路(入村大道)起点A道路2(上朗东便大街)与A道路3(上朗东便大街)转角点,终于接入兴业一路路口处,全长约68米。两段道路机动车道均混凝土路面,B道路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为共板。A道路3现状机动车道路面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本次设计对两条道路的路面和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上朗村进村大道道路沥青铺装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预算价为:660,213.57元,投标最高限价为:629,117.5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诚信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 报名时间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于2023年09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9月18日17时3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登记姓名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授权委托人报名),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质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页面打印件。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务公告栏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9.其他
9.1 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东便大街31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招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129861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2724830
邮箱:192261920@qq.com
顺德高新区重点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二期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顺德大良街道凤山西路25号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DQCG2023-010
项目名称:顺德高新区重点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79239.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5579239.27元)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顺德高新区重点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二期工程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5579239.27 |
5579239.2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5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人员、业绩、财报等;同一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有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 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叁级(或以上)证书。
7、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9月12日至 2023 年9月 18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25号五楼。
方式:邮件报名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9月26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hdz/index.html)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dqgczj.com) 发布,上述网站如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主体信息资料包括(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投标人报名资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本公司电子邮箱:69833605@qq.com,主题为:“顺德高新区重点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二期工程+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由本公司确认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主体信息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来评审结论为准。
(二)本项目属于企业自主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
联系电话:0757-26362845
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联系方式:0757-22257133
联系人:欧阳小姐
3.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顺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楼
监督电话:0757-26362802
监督及异议受理邮箱:shunshengjianshen@shunde.gov.cn
发布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
@各位车主
南海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公告
以下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逾期未处理的
车辆将作无主车辆处理
来看具体内容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关于对逾期未处理扣留车辆
进行依法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现对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至今仍未办理放行和报废手续的涉案车辆一批(其中: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详情扫码见附表),依法公告进行清理报废。
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违法辖区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同时车辆所有人须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清单(三个月)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3年9月7日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关于对逾期未处理扣留车辆
进行依法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现对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至今仍未办理放行和报废手续的涉案车辆一批(其中有汽车等车辆,详见附表),依法公告进行清理报废。
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违法辖区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同时车辆所有人须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清单(六个月)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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